
見“ 廷尉平 ”。
“廷平”一詞在不同語境中含義有所差異,主要分為官職和姓名兩層解釋:
漢代官職
西漢宣帝時期設置的“廷尉平”,屬廷尉(掌管刑獄的官職)下屬,負責司法審判的複核與平衡,秩六百石,員額四人。其職能是确保案件審理的公正性。
唐代俗稱
唐朝大理寺的“評事”(負責案件審理的官員)也被俗稱為“廷平”。
作為人名,“廷平”由“廷”與“平”二字組成:
少數文獻中提到“廷平”可代指朝廷的公正治理或文學作品中的平和狀态,但這類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廷平”的核心含義與官職(司法職能)及姓名(權威與公正)相關,需根據上下文區分。例如曆史文獻中多指官職,而現代多用于人名。
《廷平》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公正、公平地審理案件,使當事人得到公正的待遇。
《廷平》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廴”和“平”,其中“廴”是一個偏旁部首,表示“長”或“官”的意思,“平”是一個偏旁部首,表示“平坦”的意思。它的總筆畫數為13畫。
《廷平》一詞在《爾雅》、《康熙字典》等古代字典中都有記載。它的意義來自于古代官員審理案件時所追求的公正、公平。
《廷平》的繁體字為「廳平」。
古時候,《廷平》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隻是字形可能略有差異。
1. 法官在審判過程中應當堅守《廷平》原則,确保每個當事人都能夠獲得公正的判決。
2. 作為一個律師,我的職責是為我的當事人争取最大的《廷平》。
廉廷、平房、公正
公正、公平、公允
偏袒、不公、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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