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力申說。 宋 蘇轼 《谏買浙燈狀》:“臺諫有如此數人者,則買燈之事,必須力言。”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一章:“ 奕訢 這時在政治上已經得到了外國侵略者的支持,他力言要************,非早日回京不可,并保證回京後外國人不緻為難。”
力言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竭力進言、極力勸谏,強調以堅定态度和充分論據表達主張或勸阻某事。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特征及權威引用角度分層解析:
語義構成
“力”取“竭力、盡力”之義(《說文解字》:“力,筋也。象人筋之形”),引申為全力以赴;“言”即言論、陳述(《說文》:“直言曰言”)。二字複合後,特指以最大努力陳述觀點,常見于勸誡語境。
權威詞典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
力言:極力主張;竭力陳說。
例證引《後漢書·窦融傳》:“融乃與隗嚣書,責讓之曰:‘……将軍宜戮力同心,共匡漢室,而反欲為不可成之事,豈不惑哉!’嚣不納,融乃力言于帝。”
(來源:漢語大詞典編纂處. 漢語大詞典 第二卷.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6. 無直接引用鍊接,可參考知網工具書庫或權威圖書館館藏)
勸谏性
多用于臣子谏君、下屬規勸上級等場景,隱含對錯誤決策的糾正意圖。如:
宋·司馬光《涑水記聞》:“王安石欲行新法,韓琦力言其弊。”(極力陳述弊端)
争議性主張
針對存疑或反對之事,通過反複申辯争取認同。例:
《明史·海瑞傳》:“帝欲南巡,瑞力言勞民傷財,帝怒。”(冒死勸阻君主)
書面語體
屬文言詞彙,現代漢語多見于曆史文本或仿古表述,口語中罕用。
《後漢書·皇甫嵩傳》
“嵩力言宜赦黨人,帝從之。”(皇甫嵩極力主張赦免黨人,皇帝采納)
(來源:範晔. 後漢書. 中華書局點校本)
《資治通鑒·唐紀》
“魏徵力言不可,太宗乃止。”(魏徵竭力谏止太宗決策)
(來源:司馬光. 資治通鑒. 中華書局, 1956)
詞彙 | 核心差異 |
---|---|
力陳 | 側重詳細陳述理由,與“力言”義近可互換 |
苦谏 | 強調勸谏的艱難與懇切程度更高 |
強谏 | 突出态度強硬,可能伴隨激烈沖突 |
結語
“力言”作為承載中國傳統谏議文化的典型詞彙,其語義核心在于以最大誠意與努力表達立場,尤其在規勸權威者時體現知識分子的責任意識。現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適配性,避免誤用于非正式口語場景。
“力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力言”由“力”(力量)和“言”(言辭)組成,字面意為用強有力的言辭表達,引申為極力申說、據理力争。它強調通過堅定且有說服力的語言來傳遞觀點或影響他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用例或雙語翻譯,可參考相關文獻或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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