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劇本或歌曲目錄。亦指歌曲和其他音樂作品等的名目。 趙沨 《管弦樂民族化群衆化的嘗試》:“我深信,這個作品經過不斷的演出和加工,一定可以成為我國管弦樂創作的一個優秀的保留曲目的。”
“曲目”是音樂領域中的常用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使用場景:
指音樂作品的名稱或目錄,包括歌曲、樂曲、交響樂等具體作品的名稱。它既可以指單首作品的标題,也可以指音樂會、演出中所有演奏曲子的集合。
紐約愛樂樂團曾将北韓民俗歌曲《阿裡郎》改編為管弦樂曲目,展示曲目可以涵蓋不同文化背景的音樂形式。
總結來看,“曲目”既是音樂作品的名錄,也是演出實踐和藝術積累的體現,廣泛應用于音樂創作、演出策劃及欣賞交流中。
曲目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曲”和“目”兩個部分組成。
拆分部首和筆畫:曲目的部首是“曰”(yue),曲的筆畫數為4,目的筆畫數為5。
來源:曲目原指樂曲的目錄,用來記錄曲譜名稱和演奏順序。後來逐漸引申為其他藝術作品的名稱和排列順序。
繁體:繁體字為「麴目」。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曲目的“曲”字寫作“麴”,“目”字寫作“皿”。例如,《麴目》即為曲目的古代寫法。
例句: - 這張專輯的曲目安排得非常合理。 - 我們需要編寫一個演出的曲目表。
組詞:曲譜、曲風、目錄、目标
近義詞:歌單、樂章
反義詞:主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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