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繼世。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極谏》:“﹝ 李綱 諫曰﹞臣按 周 禮,均工樂胥,不得參士伍,雖復才如 子野 ,妙等 師襄 ,皆終身繼代,不改其業。” 宋 曾鞏 《移滄州過阙上殿劄子》:“竊觀於《詩》,其在《風》、《雅》,陳 太王 、 王季 、 文王 緻王迹之所由,與 武王 之所以繼代。”
“繼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延伸,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繼代”本義強調繼承與延續,古代多用于世襲制度或曆史叙事,現代則擴展至科技領域。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其含義,避免與“疊代”等近義詞混淆。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領域的用法,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繼代是一個漢字詞語,由“繼”和“代”兩個字組成。其中,“繼”是由“纟”(纖維部首)和“妣”(婦女部首)組成,表示接續、承繼的意思;“代”是由“亻”(人部首)和“弋”(弓部首)組成,表示代替、替代的意思。
這個詞彙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孟子·滕文公上》一篇文章中。在繁體字中,繼代的寫法仍然保持不變。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但繼代兩個字的基本形狀和現代漢字相似。在《說文解字》中記載的古代寫法中,“繼”字的上部是由“聿”(寫)和“纟”組成,下部是由“妻”(婦女)和“毋”(不)組成。而“代”字的上部是由“弓”和“艮”(恒)組成,下部是由“人”和“弋”組成。
例句:
1. 他是這個家族的繼代宗親,負責家族事務的管理。
2. 她繼代了公司的職務,承擔了公司的發展重任。
組詞:
1. 繼承:接替前輩的職責、權力等。
2. 繼任:接替前任的職位、崗位等。
3. 繼母:父親再婚後的妻子。
近義詞:
1. 接替:替代、代替。
2. 承襲:繼續保持并接受下來。
反義詞:
1. 放棄:主動不再承擔或接替。
2. 停止:中斷、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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