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敬事天命。《漢武帝内傳》:“方丈之阜,為理命之室;滄浪海島,養九老之堂。” 晉 桓玄 《與八座桓謙等論沙門應緻敬事書》:“沙門之所以生生資存,亦日用於理命。豈有受其德而遺其禮,沾其惠而廢其敬哉!”
(2).即治命。謂人臨終而神志清明時的遺命,與神智不清時的“亂命”相對。 唐 時避 高宗 李治 之諱,改作“理命”。 唐 白居易 《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 元宗簡 ﹞語其子 途 雲……‘我殁,其遺文得 樂天 為之序,無恨矣。’既而 途 奉理命,號而告予。”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一》:“﹝ 晟 等﹞虔窆公主于 萬年縣 義豐 之 銅人原 ,從理命也。”
“理命”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主要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敬事天命
指遵循并恭敬地對待上天的旨意,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漢武帝内傳》提到“方丈之阜,為理命之室”,晉代桓玄的著作中也有“日用於理命”的表述,均強調對天命的敬畏與遵從。
臨終遺命(避諱用法)
唐代為避高宗李治名諱,将“治命”改為“理命”,特指人臨終前神志清醒時的遺言,與神志不清時的“亂命”相對。例如白居易在《元少尹文集序》中記載友人元宗簡的遺願,稱“途奉理命”,即指遵循父親清醒時的囑托。
補充說明:
《理命》是一個漢字詞組,由兩個字組成。下面将分别介紹其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反義詞。
《理命》的第一個字是由「玉」和「裡」兩個部首組成。部首「玉」表示玉石,「裡」表示距離。該字共有9畫。
《理命》的第二個字是由「言」和「天」兩個部首組成。部首「言」表示言語,「天」表示天空。該字共有5畫。
《理命》一詞最早出現在《易經》中,意指「執行命運」或「遵循天道」。在繁體字中,「理命」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理命」的寫法可能會有些變化。一種常見的變體寫法是「理命」的第一個字「裡」與第二個字「天」合并為一個字形。
1. 作為人類,我們應當努力去理解和接受自然界的命運。
2. 按照道德規範去理命,是每個人的責任。
與「理命」相關的組詞有:使命、命理、理解、理念等。
「理命」的近義詞包括:順應、奉行、遵循、理會等。
「理命」的反義詞可以是:違抗、逆命、反動、不順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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