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敬事天命。《汉武帝内传》:“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沧浪海岛,养九老之堂。” 晋 桓玄 《与八座桓谦等论沙门应致敬事书》:“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存,亦日用於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
(2).即治命。谓人临终而神志清明时的遗命,与神智不清时的“乱命”相对。 唐 时避 高宗 李治 之讳,改作“理命”。 唐 白居易 《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 元宗简 ﹞语其子 途 云……‘我殁,其遗文得 乐天 为之序,无恨矣。’既而 途 奉理命,号而告予。”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晟 等﹞虔窆公主于 万年县 义丰 之 铜人原 ,从理命也。”
“理命”一词在汉语中有两层主要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
敬事天命
指遵循并恭敬地对待上天的旨意,常见于古代文献。例如《汉武帝内传》提到“方丈之阜,为理命之室”,晋代桓玄的著作中也有“日用於理命”的表述,均强调对天命的敬畏与遵从。
临终遗命(避讳用法)
唐代为避高宗李治名讳,将“治命”改为“理命”,特指人临终前神志清醒时的遗言,与神志不清时的“乱命”相对。例如白居易在《元少尹文集序》中记载友人元宗简的遗愿,称“途奉理命”,即指遵循父亲清醒时的嘱托。
补充说明:
《理命》是一个汉字词组,由两个字组成。下面将分别介绍其拆分部首和笔画、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以及相关的组词、近义词、反义词。
《理命》的第一个字是由「玉」和「里」两个部首组成。部首「玉」表示玉石,「里」表示距离。该字共有9画。
《理命》的第二个字是由「言」和「天」两个部首组成。部首「言」表示言语,「天」表示天空。该字共有5画。
《理命》一词最早出现在《易经》中,意指「执行命运」或「遵循天道」。在繁体字中,「理命」的写法与简体字相同。
在古时候,「理命」的写法可能会有些变化。一种常见的变体写法是「理命」的第一个字「里」与第二个字「天」合并为一个字形。
1. 作为人类,我们应当努力去理解和接受自然界的命运。
2. 按照道德规范去理命,是每个人的责任。
与「理命」相关的组词有:使命、命理、理解、理念等。
「理命」的近义词包括:顺应、奉行、遵循、理会等。
「理命」的反义词可以是:违抗、逆命、反动、不顺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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