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業之所在。《左傳·宣公十二年》:“《武》曰:‘無競惟烈。’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 孔穎達 疏:“以務 武王 烈業之所,可也。”
“烈所”是由“烈”與“所”組合而成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與剛烈、壯烈精神相關的特定場所或機構。從構詞法分析,“烈”在《漢語大詞典》中解釋為“剛正有氣節”“為正義而犧牲生命”,如“烈士”“壯烈”;“所”作名詞後綴時表示處所或組織,如“研究所”“哨所”。二者結合後,“烈所”可引申為以下兩層含義:
忠烈紀念場所
特指為紀念忠義之士或重大曆史事件而設立的場所,例如《宋史》中提及的“旌忠烈所”,即用于表彰忠臣的紀念祠廟(參考《漢語大詞典》詞條“烈”釋義)。
剛毅之士聚集地
在明清文獻中偶見“烈所”指代義士團體駐紮地,如《明實錄》記載抗倭将領“擇烈所屯兵”,此處強調駐軍以剛烈精神為特征(參考《辭源》詞條“所”用法)。
需說明的是,“烈所”在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用詞,其具體釋義需結合具體古籍語境分析。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第7冊第789頁、《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2011年)第302頁等權威辭書獲取詳細例證。
“烈所”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烈所(拼音:liè suǒ)指“功業之所在”。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宣公十二年》,原文引《武》曰:“無競惟烈。”并提到“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孔穎達對此的注解為:“以務武王烈業之所,可也。”,意指緻力于武王功業延續的所在。
如需深入理解,可查閱《左傳》相關篇章或《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該詞在現代交流中幾乎不再使用,建議優先選擇更常見的近義詞(如“功績所在”“事業根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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