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業之所在。《左傳·宣公十二年》:“《武》曰:‘無競惟烈。’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 孔穎達 疏:“以務 武王 烈業之所,可也。”
“烈所”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烈所(拼音:liè suǒ)指“功業之所在”。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宣公十二年》,原文引《武》曰:“無競惟烈。”并提到“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孔穎達對此的注解為:“以務武王烈業之所,可也。”,意指緻力于武王功業延續的所在。
如需深入理解,可查閱《左傳》相關篇章或《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該詞在現代交流中幾乎不再使用,建議優先選擇更常見的近義詞(如“功績所在”“事業根基”等)。
烈所(liè suǒ)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具有特定的含義和用法。它的拆分部首是火和所,總共有12畫。烈所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有時也以繁體字形式寫作劦所。
烈所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其中的烈字表示強烈、激烈、劇烈等意思,而所字表示地方、所在之處的意思。因此,烈所可以理解為強烈之地、激烈之處,形容某一地點或環境具有極為激烈、沖突激烈的特點。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烈所以繁體字劦所的形式出現。劦是一個形狀相似、但讀音不同的字,然而在現代漢語中已經很少使用。
1. 這個城市是一片烈所,暴力事件頻發,治安極為混亂。
烈所沒有具體的組詞形式,可以根據它的含義進行搭配,如烈所之地、烈所景象等。
烈所的近義詞包括:熱點、火熱之地、火爆之處。
烈所的反義詞是平靜之地、甯靜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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