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徑賽中的綜合性比賽項目。要求在一定的時間内把幾個比賽項目按規定的順序比賽完畢。參見“ 全能 ”。
“全能運動”是一個綜合性的體育概念,具體可以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全能運動是田徑賽事中的綜合性比賽,要求運動員在多個項目中依次完成比賽,最終通過積分總和決定勝負。例如:
這類比賽采用複雜計分系統,避免單一項目優勢過高,強調運動員的全面能力。
在非體育語境中,“全能運動”可比喻某人在多領域均表現出色,例如同時具備力量、速度、耐力和協調性等素質,或在工作、學習、藝術等方面全面發展。
注:田徑全能運動起源于1904年奧運會(美國聖路易斯),中途棄權者将無法繼續比賽。
全能運動是指一種綜合性的運動項目,包括多個不同的運動項目和技巧的組合。這種運動要求運動員具備多方面的體能和技巧,能夠在不同的運動項目中表現出色。
《全能運動》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四個字:全(部首:入,筆畫:6)、能(部首:自,筆畫:10)、運(部首:辵,筆畫:7)、動(部首:力,筆畫:11)。
《全能運動》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西方的田徑比賽。它最早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用來描述一種結合了田徑多個項目的運動方式。
《全能運動》的繁體寫法為「全能運動」。
在古代,「全能運動」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形态和書寫方式在曆史上有所演變。具體的古代寫法需要根據不同的曆史時期進行研究和确定。
1. 他參加了全能運動比賽,在多個項目中獲得了優異的成績。
2. 這個運動員的全能運動能力非常出衆,幾乎在任何項目中都能表現出色。
3. 全能運動對運動員的身體素質和技巧要求非常高。
全能運動可以根據具體的運動項目進行組合,例如全能跳遠、全能遊泳、全能舉重等。
綜合運動、多項全能運動
單項運動、專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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