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的标準。《南齊書·武帝紀》:“守宰祿俸,蓋有恆準。” 唐 陳佑 《平權衡賦》:“此蓋國之恆準,教以順行,雖因時以考正,乃假人而後成。”
“恒準”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éng zhǔn(注音:ㄏㄥˊ ㄓㄨㄣˇ),其核心含義為“固定的标準”。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恒準”指長期不變或普遍適用的準則,強調标準的穩定性和規範性。例如:
《南齊書·武帝紀》
“守宰祿俸,蓋有恒準。”
意為地方官員的俸祿需依照固定标準發放。
唐代陳佑《平權衡賦》
“此蓋國之恒準,教以順行,雖因時以考正,乃假人而後成。”
強調國家制度需以恒定的标準為依據,并通過實踐不斷完善。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用法,可參考《南齊書》《平權衡賦》等文獻。
恒準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永久不變的、始終如一的準确和穩定。形容事物在某種狀态或準則下保持不變。
恒準的部首是心字旁(忄),筆畫數為11畫。
恒準這個詞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中。其中,“恒”這個字來自于象形文字,原本表示“常常”、“始終如一”的意思。而“準”這個字則來自于象形文字的“目”,表示準星或眼睛,引申為看得準、判斷準确之意。
恒準在繁體中的寫法為「恆準」。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恒準的外形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恒」在古代常采用「鄉」或「囧」的形狀寫作「恆」;而「準」則是以「目」為部首,上面多加一點相似于準星的标記。
1. 他的判斷力恒準不差,從不犯錯誤。
2. 這個機器在任何條件下都保持恒準的精度。
恒定、恒溫、恒心、恒星、準确、準則、準時
一緻、穩定、恒定
變化、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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