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稱爆竹。古時指以火燃竹,畢剝有聲,用以驅鬼。 宋 袁文 《甕牗閑評》卷三:“歲旦燎竹於庭。所謂燎竹者,爆竹也。”參見“ 爆竹 ”。
“燎竹”是一個具有曆史淵源的中文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為詳細解析:
“燎竹”的字面意思是燃燒竹子,主要指古代用火燒竹子的習俗。竹子燃燒時會發出爆裂聲,古人認為這種聲響能驅趕邪祟,因此逐漸演變為爆竹的早期形态。
驅邪功能
據宋代袁文《甕牗閑評》記載,“歲旦燎竹於庭”,即新年時在庭院中燃燒竹子,通過聲響驅鬼辟邪。這一習俗後來發展為使用火藥制作的“爆竹”。
軍事典故(存疑)
提到“燎竹”出自《史記·陳涉世家》,稱陳勝、吳廣起義時焚燒竹子以擊退秦軍,并引申為“迅速取勝”的比喻。但此說法在其他權威典籍中未見直接對應,可能是對曆史事件的文學化解讀。
建議進一步查閱《甕牗閑評》《荊楚歲時記》等古籍,了解古代歲時習俗的細節。
《燎竹》是一個含義豐富的詞語,表示用火燒掉竹子。
《燎竹》的拆分部首分别是「火」和「竹」。
「火」的拼音為huǒ,「竹」的拼音為zhú。
《燎竹》的總共有11個筆畫。
《燎竹》來源于中國古代文獻《莊子·秋水》。它是莊子用來描述獨自照顧小孩的父親,必須放棄燒毀竹子的習慣,來表達對家庭責任的承諾。
繁體字「燎竹」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的寫法往往有一些差異,包括字形和筆畫數量。然而,《燎竹》的古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保持一緻。
她小心翼翼地用火燎竹,以便制作優美的手工藝品。
燎火、燎原、竹林、竹子、燎草
近義詞:燒竹、焚竹、火燒竹
反義詞:栽竹、種竹、保護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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