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辦,審理。廉,通“ 覝 ”。《後漢書·魯恭傳》:“﹝司隸﹞近於春月分行諸部,託言勞來貧人,而無隱惻之實,煩擾州縣,廉考非急,逮捕一人,罪延十數。”
“廉考”是古代漢語中的特定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
《後漢書·魯恭傳》中記載:“﹝司隸﹞近於春月分行諸部,託言勞來貧人,而無隱惻之實,煩擾州縣,廉考非急,逮捕一人,罪延十數。”
此例說明,“廉考”在漢代指官吏巡查時的審查行為,可能因形式化或過度嚴苛導緻負面影響。
部分資料提到“述廉、評廉、考廉”等制度(如),但需注意:這是現代廉政體系中的新造詞,與古代“廉考”無直接關聯,屬于借古詞表新意的情況。
“廉考”屬曆史詞彙,核心含義為通過詳細考察進行案件審理,多用于描述古代司法或監察行為。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與現代廉政術語混淆。
廉考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一般指以廉潔為考核标準的考試或評估機制。
廉(⻊、391筆)和考(⺦、尢、老、⺦,104筆)各有自己的部首和筆畫。
廉考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廉潔是一種重要的美德,被視為官員和社會成員的基本要求。廉考即為對官員和公務員廉潔度的考核和評估,以确保他們履行職責時能夠遵守道德規範和紀律。
在繁體字中,廉考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可以寫作「禮考」。
在古代漢字中,廉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的結構和含義保持一緻。考字的古代寫法包括「⺦」和「尢」。
1. 作為一名公務員,你必須通過廉考來證明你的廉潔行為。
2. 這個公司實行嚴格的廉考制度,确保員工行為合乎道德規範。
廉潔、廉政、考核、考評、廉明
廉潔、廉明、正直、清廉、忠誠
貪污、腐敗、不廉潔、無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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