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煙草之别名。 清 王士禛 《香祖筆記》卷七:“ 呂宋國 所産煙草,本名淡巴菰,又名金絲薰。” 徐珂 《清稗類鈔·飲食·吸煙》:“煙草,初來自 呂宋國 ,名淡巴菰, 明 季始入内地,又名金絲薰,或曰相思草。”
(2).為旱煙之一品。 徐珂 《清稗類鈔·飲食·陳文江吸旱煙》:“ 仁和 陳瀾 ,字 文江 ,好吸旱煙之曰金絲薰者。”
"金絲熏"是漢語中對煙草的一種雅稱,多見于明清文獻及文人筆記。該詞可拆解為:
詞源釋義
"金絲"形容煙草加工後呈現的纖細金黃絲狀形态;"熏"指燃燒時産生的煙霧香氣,亦有熏染、熏陶之意,暗含以氣味怡情的内涵。
曆史語境
明代煙草由海外傳入中國後,文人雅士為其賦予詩意别稱。除"金絲熏"外,同期文獻中還有"淡巴菰"(源自西班牙語tabaco音譯)、"相思草"等稱謂,反映煙草在當時社交與文學中的特殊地位。
文化意象
清代李調元《南越筆記》記載:"煙草本名淡巴菰,亦曰金絲熏",佐證其作為風雅之物的身份象征。該詞常出現于詩詞酬唱,如朱彜尊《鴛鴦湖棹歌》中"金絲煙熏出珠蘭"之句,體現煙草與士人生活的關聯。
權威參考
該詞釋義可見于《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修訂版)第11卷"金"字部,并與《中國煙草史》(中華書局,2018年)第三章"明清煙草文化考"互為印證。
“金絲熏”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該詞反映了明清時期煙草文化的傳播與本土化過程。需注意,現代漢語中“金絲熏”已不常用,更多作為曆史或文學考據的術語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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