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委任職務的公文。《文明小史》第五六回:“預先兩月,委劄下來, 餘日本 辭過行之後,帶了幾個教習,幾個學生,搭輪船到 天津 。” 許地山 《無憂花》:“您隻告訴我您願意做什麼官,我明兒就下委劄。”
委劄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古代官僚體系中的職務任命憑證。根據《漢語大詞典》對“委”“劄”二字的訓釋,“委”本義為“托付、任命”,《說文解字》釋作“委隨也,從女從禾”,後引申出官職委任之義;“劄”原指古代書寫用的小木簡,《釋名·釋書契》稱“劄,栉也,編之如栉齒相比也”,後特指官方文書。二者合稱“委劄”,即指官府頒發的任命書牍,如《明史·職官志》記載官員赴任需“赍委劄詣阙謝恩”。
從構詞法分析,該詞屬于偏正結構複合詞,其中“委”為動作限定,“劄”為核心載體,整體凸顯文書在官僚任命流程中的憑證功能。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筮仕部》具體描述其形制為“朱籤委劄,钤印為憑”,可見其具備法定效力。《中國曆史官制辭典》進一步指出,委劄在宋元時期多用于臨時差遣官職的任命,至明清逐漸被“敕牒”“告身”等文書形式取代。
語義演變方面,委劄的詞義範疇隨行政制度變遷而縮小,現代漢語中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但在研究古代職官制度、公文體系的文獻中仍屬專業術語。其詞義特征可歸納為三點:①官方機構頒發的任命憑證;②具備特定格式與印鑒标識;③承載官職權責的法律效力。
“委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為以下兩點: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文明小史》等文獻或曆史公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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