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ed remonstrance] 以武力脅迫的辦法向當權者進谏
用武力規勸君主或尊長,使其必從。語本《左傳·莊公十九年》:“初, 鬻拳 強諫 楚子 , 楚子 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 晉 範甯 《春秋穀梁傳序》:“《左氏》以 鬻拳 兵諫為愛君。”《資治通鑒·後梁太祖開平元年》:“丙戌, 渥 ( 楊渥 )晨視事, 顥 ( 張顥 )、 溫 ( 徐溫 )帥牙兵二百,露刃直入庭中, 渥 曰:‘爾果欲殺我邪?’對曰:‘非敢然也,欲誅王左右亂政者耳!’因數 渥 親信十餘人之罪,曳下,以鐵檛擊殺之。謂之‘兵諫’。” 申伯純 《記“西安事變”》二:“‘哭谏’失敗了, ********* 當晚回到 西安 ,同 ********* 商量,按照預定的第二個步驟實行‘兵谏’。”
兵谏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軍事手段向君主或掌權者提出規勸或抗議,迫使對方接受政治主張。該詞由"兵"(軍事力量)和"谏"(直言規勸)兩個語素構成,凸顯"以武促改"的行為特征。
從詞源演變看,"兵谏"最早見于春秋時期《左傳·莊公十九年》記載的"鬻拳強谏楚子",後被《漢語大詞典》收錄為"用武力脅迫進谏"的專稱。其典型形式包括軍隊包圍都城、控制要隘等非直接交戰手段,如東漢經學家鄭玄在《毛詩箋注》中解析的"陳兵示威,以谏君過"。
曆史案例印證了該詞的實踐形态。西周時期的"國人暴動"(《史記·周本紀》)、晉國"曲沃代翼"事件(《國語·晉語》)均被《中國軍事百科全書》列為早期兵谏案例。現代《辭海》則強調這種行為具有"非正常政治程式"和"體制内修正"的雙重屬性。
在語義應用層面,《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特别标注其使用範疇:多用于古代政治變革語境,現代漢語中常見于曆史著述或比喻性表達。如《三國志》記載的董卓進京事件,即被範晔在《後漢書》中明确稱為"西涼兵谏"。
需要注意,該詞與"武裝政變"存在本質區别。根據《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的界定,兵谏以勸誡為目的且不推翻政權主體,而政變以權力更疊為終極目标。這種區别在《春秋公羊傳》對"谏而不從則去"的論述中得到法理支撐。
“兵谏”是一個曆史術語,指通過武力手段迫使君主或尊長接受規勸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兵谏(拼音:bīng jiàn)指用武力脅迫的方式向當權者(如君主、尊長)進谏,使其聽從建議。這種行為通常發生在進谏者認為常規勸谏無效時,轉而采取軍事手段施壓。
曆史出處與典故
與其他谏言方式的區别
與“哭谏”(以哭泣勸誡)、“屍谏”(以死相谏)等非暴力方式不同,兵谏具有明顯的武力威脅性質,常伴隨軍隊或武裝力量的直接介入。
評價與争議
曆史上對兵谏的評價褒貶不一。晉代範甯在《春秋谷梁傳序》中認為鬻拳兵谏是出于“愛君”,但後世多認為此類行為可能引發政權動蕩,屬于極端手段。
兵谏是以武力為後盾的強制性勸谏方式,反映了古代政治鬥争中“忠”與“權”的複雜博弈。其核心特征是通過軍事威懾實現政治目的,多出現在君臣矛盾激化的曆史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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