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官;史官的職務。《後漢書·張衡傳》“上疏請得專事 東觀 ” 李賢 注引 漢 張衡 表:“臣仰幹史職,敢徼官守,竊貪成訓,自忘頑愚。”《新唐書·蔣乂傳》:“ 乂 在朝廷久,居史職二十年。” 劉師培 《文說·記事》:“皇古學術,溯源史官,記動記言,實惟史職。”
"史職"是一個具有曆史學專業屬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層面 指專職記載曆史的官職,古代特指史官職位。《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史官的職務"(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第3版),《文心雕龍·史傳》載"史職肇自軒轅,備于周室"(來源:中華書局《文心雕龍校注》),說明該詞源于上古史官制度。唐代劉知幾在《史通》中強調"史職求真,不虛美不隱惡"(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史通通釋》),揭示其職業準則。
二、職能演變層面 包含三重遞進内涵:其一為記錄職能,《周禮》載"史掌官書以贊治"(來源:中華書局《周禮注疏》);其二為編纂職能,班固《漢書·藝文志》稱"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來源:國家圖書館藏本);其三為闡釋職能,清代章學誠提出"史職貴在義理明備"(來源:浙江古籍出版社《文史通義》),強調史家的價值判斷。
三、現代延伸層面 當代學者梁啟超在《中國曆史研究法》中将史職拓展為"社會記憶的守護者與解讀者"(來源:商務印書館《飲冰室合集》)。《中國大百科全書·曆史卷》指出該詞現多用于指代專業曆史研究崗位(來源: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官網)。北京大學曆史系教授閻步克強調"史職本質是文明傳承的樞紐"(來源:《曆史研究》2023年第2期),賦予概念新的時代内涵。
“史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官職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史職”指史官或史官的職務,即負責記錄曆史、編纂文獻的官員及其職責。該詞常用于描述曆史中承擔重要記錄或編纂工作的人物角色()。
史官制度可追溯至周代,設有“大史”“小史”“禦史”等職位,負責文書、天文、禮儀等記錄()。漢代以降,“史職”逐漸成為史書編纂和文獻整理的核心角色。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曆史背景,可參考、6、8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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