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兩輸戶的意思、兩輸戶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兩輸戶的解釋

即兩稅戶。《宋史·神宗紀二》:“﹝ 元豐 二年三月﹞丙戌,詔: 雄州 兩輸戶南徙者諭令復業。”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兩輸戶”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出現在中國古代賦役制度語境中,尤以宋代為典型。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 核心定義 “兩輸戶”指需要同時繳納“兩稅”的民戶。這裡的“兩稅”特指宋代及以後某些時期實行的、将主要賦稅項目合并為夏、秋兩季征收的田賦制度(即“夏稅”和“秋苗”或“秋稅”)。因此,“兩輸戶”就是承擔了這兩季稅賦繳納義務的納稅主體,通常是擁有一定田産的鄉村主戶(自耕農或地主)。

二、 曆史背景與制度内涵

  1. “兩稅法”的延續與演變:宋代的兩稅制度繼承了唐代楊炎推行的“兩稅法”精神,将租庸調等雜稅簡并,主要依據土地資産(如田畝數量、肥瘠程度)分夏秋兩次征收貨币或實物。
  2. 納稅主體:“兩輸戶”是宋代鄉村五等戶制(按資産劃分)中承擔主要賦稅的核心群體,主要指擁有田産、需要直接向政府繳納兩稅的主戶(一至五等戶),區别于不承擔主要田賦的客戶(佃農)以及可能隻承擔單一稅種(如城郭稅)的坊郭戶。
  3. 稅負内容:
    • 夏稅:通常在五月或六月征收,多以征收錢币或折納絹帛等絲織品為主。
    • 秋稅:通常在九月或十月征收,主要征收糧食(如粟、米)。 “兩輸”即指需要在這兩個固定時段完成這兩項主要的稅賦繳納任務。

三、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四、 社會地位與經濟負擔 作為“兩輸戶”,意味着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擔者,是國家財政的基礎。其稅負輕重直接關系到民生疾苦和社會穩定。宋代文獻中常提及“兩輸戶”的負擔沉重,尤其是在加征各種附加稅(如“支移”、“折變”)或遇到天災人禍時,許多“兩輸戶”可能破産淪為佃農或流民。

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對“兩輸”詞條有收錄,釋義為“交納夏秋兩稅”,并引宋代文獻例證。該詞典是漢語詞彙研究的權威工具書。
  2. 《中國曆史大辭典·宋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在相關賦稅制度條目(如“兩稅”、“夏稅”、“秋稅”、“主戶”、“客戶”)中詳細解釋了宋代賦稅結構與納稅戶分類,“兩輸戶”的概念蘊含其中。該書是研究宋史的權威專業辭典。
  3. 《文獻通考·田賦考》(馬端臨著):作為記載曆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史籍,該書詳細記錄了宋代兩稅制度的沿革、征收方式及存在的問題,是理解“兩輸戶”曆史背景的核心原始文獻之一。

網絡擴展解釋

“兩輸戶”是宋代曆史文獻中出現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一、詞語定義

“兩輸戶”即“兩稅戶”,指需要同時承擔兩種稅賦或在不同地區履行納稅義務的戶籍單位。該詞最早見于《宋史·神宗紀二》,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曾下诏要求雄州(今河北雄縣)南遷的“兩輸戶”返回原籍複業。

二、詞語結構與讀音

三、曆史背景

宋代沿襲唐代“兩稅法”,但結合邊疆治理需求,對部分特殊戶籍實行雙重稅賦管理。例如雄州作為宋遼邊境重鎮,其居民可能因軍事防禦需要被要求同時承擔地方稅賦和特定勞役,形成“兩輸戶”群體。

四、相關文獻例證

《宋史》記載的诏書内容:“雄州兩輸戶南徙者谕令複業”,反映了政府對這類戶籍的管控,側面說明“兩輸戶”具有地域特殊性,可能與邊防政策直接相關。

該詞是宋代賦稅制度與邊疆治理結合的産物,特指需履行雙重納稅義務的戶籍單位,多見于官方文書。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宋史》原文或宋代經濟史研究資料。

别人正在浏覽...

巴火不相投蠶眉長隊姹娅車轱辘尺度敕始毖終重重孫慈恩寺此疆爾界村行道德科學道韻丁匠覆治戆樸觥撻棍虎谷神星行己有恥紅眼花翹互保會鈔毀車殺馬昏錯金櫻子泃沫揩铿攔擊冷作量簡連錢荇柳火慢辭冥索愍傷驽駕匹人起單清集請脈染練生不逢時盛才生戒神經纖維十際事物首掾姝惠水監四照花題銷薍子嵬嵬下場橡膠樹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