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輸戶的意思、兩輸戶的詳細解釋
兩輸戶的解釋
即兩稅戶。《宋史·神宗紀二》:“﹝ 元豐 二年三月﹞丙戌,詔: 雄州 兩輸戶南徙者諭令復業。”
詞語分解
- 兩的解釋 兩 (兩) ǎ 數目,二。一般用于量詞和“個、半、千、萬、億”前:兩個黃鹂。兩本書。 雙方:兩可。兩邊。兩便(客套用語,彼此方便)。兩旁。兩側。兩袖清風。兩敗俱傷。 中國市制重量單位:十兩(一市斤。舊
專業解析
“兩輸戶”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出現在中國古代賦役制度語境中,尤以宋代為典型。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 核心定義
“兩輸戶”指需要同時繳納“兩稅”的民戶。這裡的“兩稅”特指宋代及以後某些時期實行的、将主要賦稅項目合并為夏、秋兩季征收的田賦制度(即“夏稅”和“秋苗”或“秋稅”)。因此,“兩輸戶”就是承擔了這兩季稅賦繳納義務的納稅主體,通常是擁有一定田産的鄉村主戶(自耕農或地主)。
二、 曆史背景與制度内涵
- “兩稅法”的延續與演變:宋代的兩稅制度繼承了唐代楊炎推行的“兩稅法”精神,将租庸調等雜稅簡并,主要依據土地資産(如田畝數量、肥瘠程度)分夏秋兩次征收貨币或實物。
- 納稅主體:“兩輸戶”是宋代鄉村五等戶制(按資産劃分)中承擔主要賦稅的核心群體,主要指擁有田産、需要直接向政府繳納兩稅的主戶(一至五等戶),區别于不承擔主要田賦的客戶(佃農)以及可能隻承擔單一稅種(如城郭稅)的坊郭戶。
- 稅負内容:
- 夏稅:通常在五月或六月征收,多以征收錢币或折納絹帛等絲織品為主。
- 秋稅:通常在九月或十月征收,主要征收糧食(如粟、米)。
“兩輸”即指需要在這兩個固定時段完成這兩項主要的稅賦繳納任務。
三、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 單稅戶:在某些特定區域或針對特定群體(如部分坊郭戶、或承擔特殊役務者),可能隻需繳納夏稅或秋稅中的一種,稱為“單稅戶”,與需繳納兩種的“兩輸戶”相對應。
- 客戶:指沒有土地、租種地主土地的佃農。他們通常不是“兩輸戶”,其負擔主要是向地主繳納地租,但有時也可能承擔部分附加稅或勞役。
四、 社會地位與經濟負擔
作為“兩輸戶”,意味着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擔者,是國家財政的基礎。其稅負輕重直接關系到民生疾苦和社會穩定。宋代文獻中常提及“兩輸戶”的負擔沉重,尤其是在加征各種附加稅(如“支移”、“折變”)或遇到天災人禍時,許多“兩輸戶”可能破産淪為佃農或流民。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對“兩輸”詞條有收錄,釋義為“交納夏秋兩稅”,并引宋代文獻例證。該詞典是漢語詞彙研究的權威工具書。
- 《中國曆史大辭典·宋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在相關賦稅制度條目(如“兩稅”、“夏稅”、“秋稅”、“主戶”、“客戶”)中詳細解釋了宋代賦稅結構與納稅戶分類,“兩輸戶”的概念蘊含其中。該書是研究宋史的權威專業辭典。
- 《文獻通考·田賦考》(馬端臨著):作為記載曆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史籍,該書詳細記錄了宋代兩稅制度的沿革、征收方式及存在的問題,是理解“兩輸戶”曆史背景的核心原始文獻之一。
網絡擴展解釋
“兩輸戶”是宋代曆史文獻中出現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一、詞語定義
“兩輸戶”即“兩稅戶”,指需要同時承擔兩種稅賦或在不同地區履行納稅義務的戶籍單位。該詞最早見于《宋史·神宗紀二》,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曾下诏要求雄州(今河北雄縣)南遷的“兩輸戶”返回原籍複業。
二、詞語結構與讀音
- 拼音:liǎng shū hù
- 注音:ㄌㄧㄤˇ ㄕㄨ ㄏㄨˋ
- 結構:由“兩”(表數量)、“輸”(指繳納、輸送)、“戶”(戶籍單位)三字構成,字面可理解為“繳納雙重賦稅的戶籍”。
三、曆史背景
宋代沿襲唐代“兩稅法”,但結合邊疆治理需求,對部分特殊戶籍實行雙重稅賦管理。例如雄州作為宋遼邊境重鎮,其居民可能因軍事防禦需要被要求同時承擔地方稅賦和特定勞役,形成“兩輸戶”群體。
四、相關文獻例證
《宋史》記載的诏書内容:“雄州兩輸戶南徙者谕令複業”,反映了政府對這類戶籍的管控,側面說明“兩輸戶”具有地域特殊性,可能與邊防政策直接相關。
該詞是宋代賦稅制度與邊疆治理結合的産物,特指需履行雙重納稅義務的戶籍單位,多見于官方文書。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宋史》原文或宋代經濟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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