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输户的意思、两输户的详细解释
两输户的解释
即两税户。《宋史·神宗纪二》:“﹝ 元丰 二年三月﹞丙戌,詔: 雄州 两输户南徙者諭令復业。”
词语分解
- 两的解释 两 (兩) ǎ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两个黄鹂。两本书。 双方:两可。两边。两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两旁。两侧。两袖清风。两败俱伤。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两(一市斤。旧
专业解析
“两输户”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主要出现在中国古代赋役制度语境中,尤以宋代为典型。其详细解释如下:
一、 核心定义
“两输户”指需要同时缴纳“两税”的民户。这里的“两税”特指宋代及以后某些时期实行的、将主要赋税项目合并为夏、秋两季征收的田赋制度(即“夏税”和“秋苗”或“秋税”)。因此,“两输户”就是承担了这两季税赋缴纳义务的纳税主体,通常是拥有一定田产的乡村主户(自耕农或地主)。
二、 历史背景与制度内涵
- “两税法”的延续与演变:宋代的两税制度继承了唐代杨炎推行的“两税法”精神,将租庸调等杂税简并,主要依据土地资产(如田亩数量、肥瘠程度)分夏秋两次征收货币或实物。
- 纳税主体:“两输户”是宋代乡村五等户制(按资产划分)中承担主要赋税的核心群体,主要指拥有田产、需要直接向政府缴纳两税的主户(一至五等户),区别于不承担主要田赋的客户(佃农)以及可能只承担单一税种(如城郭税)的坊郭户。
- 税负内容:
- 夏税:通常在五月或六月征收,多以征收钱币或折纳绢帛等丝织品为主。
- 秋税:通常在九月或十月征收,主要征收粮食(如粟、米)。
“两输”即指需要在这两个固定时段完成这两项主要的税赋缴纳任务。
三、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单税户:在某些特定区域或针对特定群体(如部分坊郭户、或承担特殊役务者),可能只需缴纳夏税或秋税中的一种,称为“单税户”,与需缴纳两种的“两输户”相对应。
- 客户:指没有土地、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他们通常不是“两输户”,其负担主要是向地主缴纳地租,但有时也可能承担部分附加税或劳役。
四、 社会地位与经济负担
作为“两输户”,意味着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是国家财政的基础。其税负轻重直接关系到民生疾苦和社会稳定。宋代文献中常提及“两输户”的负担沉重,尤其是在加征各种附加税(如“支移”、“折变”)或遇到天灾人祸时,许多“两输户”可能破产沦为佃农或流民。
权威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对“两输”词条有收录,释义为“交纳夏秋两税”,并引宋代文献例证。该词典是汉语词汇研究的权威工具书。
- 《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在相关赋税制度条目(如“两税”、“夏税”、“秋税”、“主户”、“客户”)中详细解释了宋代赋税结构与纳税户分类,“两输户”的概念蕴含其中。该书是研究宋史的权威专业辞典。
- 《文献通考·田赋考》(马端临著):作为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史籍,该书详细记录了宋代两税制度的沿革、征收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是理解“两输户”历史背景的核心原始文献之一。
网络扩展解释
“两输户”是宋代历史文献中出现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一、词语定义
“两输户”即“两税户”,指需要同时承担两种税赋或在不同地区履行纳税义务的户籍单位。该词最早见于《宋史·神宗纪二》,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曾下诏要求雄州(今河北雄县)南迁的“两输户”返回原籍复业。
二、词语结构与读音
- 拼音:liǎng shū hù
- 注音:ㄌㄧㄤˇ ㄕㄨ ㄏㄨˋ
- 结构:由“两”(表数量)、“输”(指缴纳、输送)、“户”(户籍单位)三字构成,字面可理解为“缴纳双重赋税的户籍”。
三、历史背景
宋代沿袭唐代“两税法”,但结合边疆治理需求,对部分特殊户籍实行双重税赋管理。例如雄州作为宋辽边境重镇,其居民可能因军事防御需要被要求同时承担地方税赋和特定劳役,形成“两输户”群体。
四、相关文献例证
《宋史》记载的诏书内容:“雄州两输户南徙者谕令复业”,反映了政府对这类户籍的管控,侧面说明“两输户”具有地域特殊性,可能与边防政策直接相关。
该词是宋代赋税制度与边疆治理结合的产物,特指需履行双重纳税义务的户籍单位,多见于官方文书。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宋史》原文或宋代经济史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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