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倉赈濟。《三國志·魏志·劉馥傳》:“鰥寡孤獨,蒙廩振之實。”
廪振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官府開倉發放糧食以赈濟災民或貧苦百姓的行為。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解析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詳細說明:
廪(lǐn):
本義指糧倉,引申為官府儲存的糧食。《說文解字》釋:“廪,谷所振入也。”
例:漢代賈誼《論積貯疏》載:“倉廪實而知禮節”,強調糧倉儲備對社會穩定的重要性。
振(zhèn):
此處通“赈”,意為救濟、救助。《廣雅·釋言》注:“振,救也。”
例:《漢書·食貨志》載:“虛郡國倉廪以振貧”,指動用各地糧倉存糧救濟貧民。
廪振:
二字合成後,特指官方開倉放糧的赈災行為,屬古代荒政制度的重要措施。
例:《宋史·食貨志》載:“歲饑,發廪振之,全活者衆。”
廪振制度可追溯至周代“荒政十二策”,曆代延續為“常平倉”“義倉”等儲糧備荒體系。官府通過平粜(平價售糧)、無償放赈(廪振)等方式應對災荒。
此舉不僅是經濟救濟,更體現儒家“仁政”思想,如《孟子·梁惠王上》主張“河内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内”,強調資源調配以安民生。
“郡國大水……開倉廪以振貧乏。”
注:明确記載災害後官府開倉赈濟。
“旱蝗,敕有司發廪振貸。”
注:體現廪振作為國家災荒應對的法定程式。
“廪振”作為曆史行政術語,指官方動用儲備糧實施緊急救濟的行為,其運作依托于古代倉儲制度,承載“以民為本”的治理理念。該詞今雖罕用,但作為文化概念仍見于研究古代社會保障體系的文獻中。
參考資料(依據古籍原文及權威辭書):
“廪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廪振(lǐn zhèn)指開倉赈濟,即官府打開糧倉,發放糧食以救濟災民或貧困人群。該詞由兩個單字構成:
《三國志·魏志·劉馥傳》中記載:“鰥寡孤獨,蒙廩振之實”,意為孤寡弱勢群體得到了官府的糧食救濟。
古代赈災機制
“廪振”反映了中國古代的救災制度,官府通過開倉放糧緩解饑荒或災情,屬于社會保障措施。例如漢代“常平倉”、隋唐“義倉”均為此類制度。
詞義演變
“廪振”是古代官府開倉救濟災民的專稱,強調以糧食儲備實施救助的行為,體現了傳統社會治理中對民生問題的重視。需注意該詞已不用于現代漢語,閱讀古籍時結合上下文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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