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指經典以外傳受之法。以心相印證,故名。 唐 李華 《潤州天鄉寺故大德雲禅師碑》:“自 菩提達摩 降及 大照禪師 ,七葉相乘,謂之七祖,心法傳示,為最上乘。” 宋 葉夢得 《石林詩話》卷中:“﹝ 俞紫芝 ﹞少有高行,不娶,得浮圖心法,所至翛然,而工于作詩。”《醒世恒言·薛錄事魚服證仙》:“自然神仙一輩,叫做會中人,再不消甚麼口訣,甚麼心法,都隻是一笑而喻。”
(2).對色法而言,即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等八種心法。
(3).泛指授受的重要心得和方法。 宋 朱熹 《<中庸>章句》:“此篇乃 孔 門傳授心法, 子思 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書,以授 孟子 。” 宋 蔡沉 《<書經集傳>序》:“精一執中, 堯 、 舜 、 禹 相授之心法也。”
心法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三個層次,兼具哲學、佛學及現代應用内涵:
指事物内在的本質規律或核心法則,區别于表面形式。如宋代朱熹《大學章句》提出“心法”為“人心之靈莫不有知”,強調對内在真理的體悟。
傳統儒學中指通過内省提升道德境界的方法。《禮記·大學》的“正心誠意”即屬心法實踐,主張以内在修養達成外在德行。
佛教特指“以心傳心”的教義精髓,超越文字直指本心。如《六祖壇經》雲:“諸佛妙理,非關文字”,強調心法為覺悟之根本途徑。
在密宗體系中,心法指配合觀想、咒語的深層精神修習法門,旨在即身成佛。
當代引申為解決問題的核心思維方式,如“設計心法”“管理心法”,強調方法論背後的底層邏輯。
在武術、藝術等領域指代超越招式的精神要訣,如“書法心法”重在氣韻貫通而非筆畫形态。
詞源演變:
“心法”一詞初見于宋代理學對《尚書·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的闡釋(見朱熹《中庸章句序》),後經禅宗發展,逐步泛化為跨領域的核心智慧。
權威參考來源:
-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點校本)
- 《禮記正義》(上海古籍出版社)
- 敦煌本《六祖壇經》(宗教文化出版社)
- 呂建福《中國密教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現代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 徐複觀《中國藝術精神》(九州出版社)
“心法”是一個多領域通用的概念,其含義因不同語境而異,主要涵蓋以下層面:
強調“心神合一”的修煉方式,即通過意念引導氣息和動作,提升身體機能與精神力量。例如,傳統武術中的内功修煉常以心法為理論基礎。
心法可視為一種“以人為本的核心方法論”,既包含生理與心理規律,也涉及維護身心健康、提升智慧的具體實踐。
提示:以上内容綜合了佛教、武術、心理學等多領域定義,如需進一步了解某一方向,可參考來源網頁的詳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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