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授官皆給告身,未有告身之前,先給文書以為憑證,稱信牒。《資治通鑒·唐肅宗至德二載》:“是時府庫無蓄積,朝廷專以官爵賞功……其後又聽以信牒授人官爵,有至異姓王者。” 胡三省 注:“信牒者,未有告身,先給牒以為信也。”參見“ 告身 ”。
“信牒”是唐代用于官員任命的一種臨時憑證文書,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信牒是唐代在正式授官文件“告身”下發前,作為臨時憑證的文書。它的作用類似于現代任命前的“預任證明”,用于确認官員身份或賞功時的過渡性文件。
曆史背景與功能
相關文獻與影響
信牒的記載多見于史書,如《資治通鑒》提及的案例,以及元代胡三省注疏中對其功能的說明。這種制度反映了唐代官僚體系在特定時期的靈活性與弊端,同時也為後世研究職官制度提供了重要參考。
總結來看,信牒是唐代官僚制度中的臨時性任命文書,既體現了行政流程的過渡機制,也在曆史演變中暴露了權力濫用的隱患。
信牒指的是用來傳遞信息或者傳達意圖的書信或文件。在現代社會中,信牒通常是指正式的函件或公文,用于商務、法律、政治等場合。
信牒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信(人字旁)和牛(牛字底)。其中,“信”的部首是人字旁,表示與人有關的事物;“牛”的部首是牛字底,表示與牛有關的事物。信牒共有15個筆畫。
信牒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在古代,人們用牛的皮革制成的簡牍作為書寫材料,用以撰寫信件或文書。因此,信牒一詞由來,指的就是使用牛皮或其他類似材料制成的信件或文書。
在繁體字中,信牒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沒有特殊變化。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信牒的字形可能會有一些差異。然而,這些差異并不影響對信牒的理解和意義。古時候信牒的字形可能更加簡單,但基本的字義和用法并未改變。
1. 我收到了一封重要的信牒。
2. 請将這份信牒轉交給經理。
3. 這是一封來自政府的公文信牒。
組詞:信函、書牍、公文、函件。
近義詞:信件、信箋、複函。
反義詞:口頭通知、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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