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借貸;借債。 唐 韓愈 《崔十六少府攝伊陽以詩及書見投因酬三十韻》:“謂言安堵後,貸借更何患。不知孤遺多,舉族仰薄宦。” 郭沫若 《行路難》下篇二:“貸借生活在後面壓迫着的威力,想到山裡來做些文章。”
(2).寬恕。《南史·王藻傳》:“又竊聞諸主聚集,唯論夫族,緩不足為急者法,急則可為緩者師。更相扇誘,本其恒意,不可貸借,固實常辭。”
動詞(現代常用義)
動詞(古義)
在財務領域,“貸借”特指複式記賬規則:
公式表示:
$$
text{資産} + text{費用} = text{負債} + text{所有者權益} + text{收入}
$$
借貸平衡需滿足:所有借方總額 = 所有貸方總額。
來源:《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2014年;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官網 iasplus.com。
二者合成“貸借”後,強調雙向財務關系。
來源:《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漢字源流精解》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
來源:《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
權威參考:
“貸借”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領域進行解釋:
基本解釋
指“借貸”或“借債”,即資金或物品的借用行為。例如唐代韓愈詩句中提到的“貸借”即為此意。
延伸含義
在古漢語中也可表示“寬恕”,但此用法較為少見。
在會計領域,“借”和“貸”是複式記賬法的核心符號,需結合賬戶性質理解:
記賬方向
記賬規則
遵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原則,每筆交易需在兩個及以上賬戶中雙向記錄。
示例:企業購買設備(資産增加記“借”),同時支付現金(資産減少記“貸”)。
符號本質
僅為記賬方向标識,無實際語義,需通過賬戶類型判斷增減。
借貸記賬法通過“資産=負債+所有者權益”等式确保賬務平衡,是國際通用的科學方法。其優勢在于能全面反映資金流動,并通過試算平衡驗證準确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會計實務中的具體應用,可參考權威會計網站(如、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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