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ismiss]∶嚴厲地遣走
遣散扈從
(2) [disband]∶使某一團體解散;尤指解散一軍事組織
遣散一支軍隊
(1).猶釋放。《後漢書·列女傳·程文矩妻》:“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脩革。”
(2).猶解散。 唐 李德裕 《故文昌右相岑長倩》:“ 長倩 與地官尚書 格輔元 竟不署名,以 中宗 在東宮,不可更立 武承嗣 ,言詞切直,仍責上書者遣散。”《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七回:“隻因和局有了消息,這裡便先把新募的營勇,遣散了兩營。” 峻青 《秋色賦·膠濟線上》:“﹝ 即墨 人民﹞紛紛派出了代表,來到了我軍司令部,要求遣散僞軍。”
"遣散"是現代漢語中表示解散、使離去行為的動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具體化差異。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釋義,"遣散"指"機關、團體、軍隊等解散後将人員解職或使離去"。該詞在語義層面包含三個要素:主體(組織機構)、對象(所屬成員)和結果(解除隸屬關系)。
從社會語言學角度分析,"遣散"的使用呈現以下特征:
詞語辨析方面,《漢語同義詞詞典》指出"遣散"與"解散"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側重使成員離開組織的行為過程,後者着重組織本身的解體狀态。例如企業破産清算時需先"解散"法人主體,後"遣散"員工。
“遣散”是一個動詞,指解散集體或組織,并解除成員的職務或雇傭關系。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解除職務或解散組織
指機關、團體、軍隊等在改組或解散時,将人員解職、退伍或解散敵方俘獲人員。例如:戰争結束後遣散軍隊();企業裁員時遣散員工并支付補償()。
嚴厲遣走或釋放
在古漢語中可指釋放人員或解散群體,如《後漢書》中“遣散四子”()。
如需更多示例或法律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如、3、5、7)。
敖辟拔禾白屋寒門寶相花貝錦标碣必力碧琳碧螺春逼損不枕蠶候參頭産業結構赤款蚳母穿壁引光锉末點洗地祇壇耳記餌松坊院功德田貴秩活劇火山賤姓錦币迹射酒膽眷接遽驿開藩看做李土鼓稆豆毛公撚支慶成宴請見奇勝聲技沈脈試課佃漁田中鐵漢圢圢讬神崴磈惟命衛娘微宵問信聞一知二笑中有刀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