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攜共賞。 唐 韓愈 《新竹》詩:“何人可攜翫,清景空瞪視。”
“攜翫”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構詞角度解析。“攜”本義為提、持,引申為攜帶、隨身持有;“翫”通“玩”,指賞玩、摩挲之意。二字組合後,“攜翫”特指隨身攜帶某物并反複把玩欣賞的行為,多用于描述對文玩器物、書畫典籍的珍愛之情。例如清代藏書家常以“攜翫書卷”表達對手抄本的珍視。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1997年修訂版)中未單獨列目,但在古代文獻中可見零星用例。如明代高濂《遵生八箋·燕閑清賞箋》記載“攜翫古玉,如晤先賢”,此處“攜翫”既包含物理層面的隨身攜帶,又蘊含精神層面的審美體驗。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逐漸被“把玩”“賞玩”等詞彙替代,但在文物鑒賞、古籍研究領域仍具特殊表現力。
字義演變方面,“翫”字從“習”部,原指鳥類反複振翅,後衍生出反複體會之意。與“攜”結合後,強化了行為主體的主動性和持續性。相較于現代常用詞“攜帶”,“攜翫”更強調攜帶過程中伴隨的審美互動,這種語義細微差别體現了古漢語詞彙的精準性。
“攜翫”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字義拆分
整體詞義
組合後,“攜翫”意為相攜共賞,強調與他人共同攜帶某物或結伴欣賞的情景,常見于古典詩文。
出處與例句
唐代韓愈《新竹》詩雲:“何人可攜翫,清景空瞪視。”此處以“攜翫”表達對新竹清幽景緻的無人共賞之憾,凸顯其意境美。
使用場景
該詞屬文言用法,現代漢語中極少出現,多用于古典文學或特定修辭場合,需結合語境理解其雅緻韻味。
若需進一步探究“翫”字的演變或其他古籍用例,可參考、2中的詩歌引證及漢字解析。
安貞幫岸半會包公報喜辨明滄浪讒二村駡箪食攧背低遲定勢焚和國律後堂花話皇莊監總嘉應金鲸禁食極戍局脊來笃樂人菱歌曆說癧瘍镂楶密利迦羅抹角轉彎末眷内攻攀援莖袍襖泡澡芘賴桑新婦三農贍赈牲碑壽衣鼠耳巾順占司祝所天太上玄元皇帝陶墟騰嬉天人師鐵塔通名痿陽慰喻五排鄉思攜落亵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