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兩代皇室直轄的莊田。《明史·食貨志一》:“ 憲宗 即位,以沒入 曹吉祥 地為宮中莊田,皇莊之名由此始。”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四·王恭靖公逸事》:“﹝ 王璟 ﹞廵撫 保定 ,乞罷皇莊以甦民困。”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内務府定制》:“會計司掌領皇莊田畝諸事。”
皇莊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由皇室直接管轄的莊園,特指明清時期專供皇室財政收入的田産。其核心特征為所有權歸屬皇帝或内廷,收入用于宮廷開支、祭祀及賞賜等,區别于普通官田或民田。
據《辭源》釋義,皇莊即“皇室私有的莊田”,屬皇帝個人財産,由宦官或專職官員管理,所得租賦不入國庫而直供宮廷。明代皇莊多通過圈占民田、沒收罪産或接收前朝官田形成,具有免稅特權,成為皇室經濟的重要支柱。
皇莊制度始于明成祖時期,盛于明武宗一朝。據《明史·食貨志》載,弘治二年(1489年)畿内皇莊僅5處,至正德九年(1514年)激增至36處,占地超3.7萬頃。清代延續此制,但規模縮減,部分皇莊改為八旗官田。
皇莊由宦官或“管莊太監”直接監管,下設莊頭、伴當等役吏。佃農需繳納高額實物地租(常達收成五成以上),并承擔勞役。明臣林俊曾奏稱:“皇莊既立,則有管理之太監,有奏帶之旗校,有跟隨之名色,每處動至三四十人……擅作威福,肆行武斷”,反映其盤剝之酷。
皇莊侵占民田導緻大量自耕農破産,加劇土地兼并。正德年間,河北雄縣皇莊擴張引發流民起義;嘉靖初年禦史範永銮亦痛陳“皇莊病民,百弊叢生”。史學家黃仁宇指出,皇莊制度加速了明代財政體系崩潰,成為社會矛盾的催化劑。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皇莊是明清時期由皇室直接管轄的莊田,其經營和收益均歸宮廷所有,具有鮮明的皇家私有性質。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皇莊是皇室私有土地,收入不納入國庫,而是由宮廷自行支配。明代皇莊包括皇帝、皇太後、皇太子等成員的莊田,清代則分為納銀莊和糧莊,管理方式有所不同。
起源時間
擴張階段
分布範圍
明代皇莊集中于北直隸的順天、保定、河間等八府,清代則擴展至口外及東北地區。
土地獲取途徑
管理模式
社會矛盾
管莊太監及莊頭橫征暴斂,強占民田,導緻“民冤聲撼野”,甚至爆發暴力沖突。
經濟後果
皇莊加劇土地兼并,削弱國家稅收基礎。明代僅畿輔地區皇莊即占數萬頃,大量農民淪為佃戶。
對比項 | 明代皇莊 | 清代皇莊 |
---|---|---|
主要功能 | 皇室私産,滿足宮廷開支 | 納入内務府體系,支撐宮廷經濟 |
管理方式 | 太監主導,後期部分改為官地 | 莊頭制,分納銀莊、糧莊 |
土地來源 | 侵占、投獻為主 | 圈地、投充為主 |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如明代李自沽皇莊、清代投充政策),可參考來源網頁。
暗劣百世不易伻圖不外岑樓齊末昌羊塵埃塵侶沉湎酒色初唐四傑大舅子吊服狄水剟除阿彌陀番更氛昏副旦貢賢官架子孤蓬自振和愉紅粉蹇蹷節廉極量盡命金淘沙揀急人之難九溪蠲化開火倉苦杕懶意獰猛屏泥碁布青苔巷取辦讓抗三儒三十六計繩橛之戲诜桂聖語識韓水帝順口話順天應人爣爣甜津津條森推解晚半天兒渦濑無群無影無形夏播銜碑綫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