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意思、包公的詳細解釋
包公的解釋
同“包拯”
詳細解釋
即 包拯 。 宋 廬州 合肥 (今屬 安徽 )人,因曾任天章閣待制和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 包待制 、 包龍圖 。為人剛毅,居官廉潔。其事迹長期流傳民間,被尊稱為“包公”、“包青天”。在多種小說、戲劇如《智斬魯齋郎》、《鍘美案》、《鍘包勉》、《包公案》(又稱《龍圖公案》)、《三俠五義》中,都把他描寫成剛正廉明、不畏權貴的清官典型。後借指辦事公道,鐵面無私的人。 清 昭槤 《嘯亭續錄·吳南溪》:“﹝公﹞面黧黑,寡言笑,當時有‘包公’之稱,嘗彈 果毅公 訥親 ,為世所稱。” 傅曉航 《九隻小鴨子》:“辦社務的幹部,手腳幹淨,青天包公呵!”
詞語分解
- 包的解釋 包 ā 用紙、布或其他薄片把東西裹起來:包裝。包餃子。 包好了的東西:郵包。背(坕 )包。 裝東西的袋:書包。皮包。 容納在内,總括在一起:包括。包舉(總括)。包容。包涵。包羅萬象。無所不包。 總攬,
- 公的解釋 公 ō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國家,社會,大衆:公共。 * (社會整體的治安)。公衆。公民。公論(公衆的評論)。 讓大家知道:公開。
網絡擴展解釋
“包公”是中國民間對北宋名臣包拯的尊稱,其含義可從以下多個角度解析:
一、詞源與身份
“包公”即包拯(999年-1062年),字希仁,谥號孝肅,廬州合肥人。他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也被稱為“包待制”“包龍圖”。民間因其廉潔公正,稱其為“包青天”或“包公”。
二、曆史形象
- 清官典範
包拯在北宋曆任知縣、知府、樞密副使等職,以“清廉自守”“不畏權貴”著稱。他審理案件時注重證據,不徇私情,甚至拒絕接受端州百姓贈送的硯台(“不持一硯歸”)。
- 孝道楷模
包拯中進士後因父母年邁,主動辭官回鄉侍奉雙親十年,展現了儒家倡導的忠孝品格。
- 法治精神
他制定嚴格家規,要求子孫不得貪贓枉法,否則逐出家族,體現了“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的座右銘。
三、民間文化意義
在元明清文學作品中,包公被塑造成“鐵面無私”的審判者形象,例如《鍘美案》《三俠五義》等故事。盡管史書記載他親自審理的案件僅十餘例,但民間通過戲曲、小說賦予他神化色彩,寄托對公平正義的向往。
四、現代影響
“包公”已成為清廉、公正的代名詞,衍生出“包青天”等成語,常用于形容剛正不阿的執法者。其形象也作為傳統廉政文化的象征,被多地紀念館(如開封包公祠)紀念。
以上内容綜合自等權威史料及文化研究。
網絡擴展解釋二
《包公》是一個姓氏的用法,在中國男性名字中常見。它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包和公,前者表示包容、保護,後者************、公平。該姓氏來源于古代中國的官職名稱,即北宋時期的大理寺卿包拯,他是一個著名的政治家和法官,以清廉公正而聞名。《包公》一詞是對他的尊稱。這個姓氏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同,沒有明顯的差異。
在古文字的寫法中,包公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古時的漢字寫法較為複雜和多樣化,與現代漢字常用字相比有較大差别。然而,由于沒有給出具體的古漢字寫法,我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說明。
以下是一些關于包公的例句:
1. 包公一心為民,以公正的判斷解決糾紛。
2. 他一直以包公為榜樣,追求公正和真理。
3. 他的行為讓人想起包公,因為他總是秉持公正的原則。
除了姓氏之外,包公這個詞在日常用語中并沒有特定的意義。因此,我無法提供更多的相關組詞、近義詞或反義詞。但是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為你提供其他關于包公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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