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毀滅中和之性。《莊子·外物》:“利害相摩,生火甚多,衆人焚和。” 郭象 注:“衆人而遺利則和,若利害存懷,則其和焚也。” 成玄英 疏:“馳心利害,内熱如火,故燒焰中和之性。” 清 姚鼐 《戊午九月十四日出雲栖樓寺作》詩:“焚和從一念,繫物沮高蹈。”
"焚和"是漢語古典文獻中的特殊詞彙,其内涵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與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甚多,衆人焚和",此處"和"指人與生俱來的淳和之氣(《莊子集解·外物》王先謙注),"焚和"喻指因欲望沖突導緻的生命本源損耗。《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236頁将其釋為"毀滅中和之道"。
二、哲學内涵演變 在道家思想體系中,"焚和"被視作違背自然之道的典型狀态。《莊子校注·外物》(陳鼓應,中華書局2018版)指出,此概念揭示人類因追逐私利而引發的内在焦慮與自我消耗,與《黃帝内經》"陰平陽秘"的健康觀形成對立。
三、現代語義延伸 現代漢語研究中(《古漢語詞彙學》,王力著),該詞衍生出三重含義:
四、應用實例解析 《淮南子·精神訓》"聖人法天順情"的治國理念,正是通過"不焚和"原則實現社會和諧。清代學者郭慶藩在《莊子集釋》中強調,這種自我損耗狀态可通過"坐忘""心齋"等修養功夫化解。
注:本文參考資料來自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收錄的《漢典》基礎語料庫(ncpssd.org)、中華書局古籍數據庫核心文獻。具體文獻版本信息可查詢中國國家圖書館·中國古籍保護中心(nlc.cn)權威書目數據。
“焚和”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以從字面及引申義兩方面綜合解析:
字面解釋
哲學引申義
源自《莊子·外物》:“利害相摩,生火甚多,衆人焚和。”
適用場景
感情色彩
含貶義,強調對和諧狀态的破壞性後果,如清代姚鼐詩句“焚和從一念”()。
“焚和”既可用于具象的和平破壞,也可用于抽象的心理失衡,核心均指向對和諧狀态的摧毀。其詞源融合了自然行為(焚林)與人文理念(中和),體現了漢語詞彙的意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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