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按順序連續獲得。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三試分占三名》:“ 弘治 庚戌科、 直隸 丹徒 人 靳文康貴 ,以解之舉會試第二、廷試第三,分次第占三名……至 正德 三年辛未科, 四川 新都 人 楊慎 ,以鄉試第三,會試第二,廷試為狀元,較 靳 又以次順占為尤奇。”
“順占”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文獻來源:
按順序連續獲得
指在科舉考試等選拔中,依次獲得不同階段的名次。例如明代沈德符《野獲編》記載,靳文康在鄉試、會試、廷試中分别獲得解元(第一)、會試第二、廷試第三;楊慎則連續獲得鄉試第三、會試第二、廷試狀元,稱為“順占”。
順利占據/占領
作為成語,“順”指順利,“占”指占據或占領,組合後表示“順利地控制某個位置或地域”。
“順占”的兩種含義分别對應不同場景,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曆史文獻中的用法更偏向“連續獲得名次”,而現代成語則強調“順利占據”。
《順占》是一個中文詞彙,既可以作為動詞使用,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
作為動詞時,順占指的是按照一定的順序或流程占據,占取或占有某物。作為名詞,它可以表示一種按照特定順序或流程進行的占有行為或狀态。
《順占》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頁(代表動作)和占(表示占取)。它由17個筆畫組成。
《順占》一詞源于漢語,可以追溯到古代。它在現代漢語中仍然被廣泛使用。
《順占》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與簡體相同,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然而,《順占》一詞的古代寫法與現代寫法相近,沒有明顯的差異。
作為動詞使用的例句:
1. 他們按照次序順占了座位。
2. 這個公司順占了市場的70%份額。
作為名詞使用的例句:
1. 我們需要按照規定的順占來完成這個任務。
2. 他們通過順占的方式赢得了比賽。
相關的組詞有:順利、順序、占據、占用等。
《順占》的近義詞可以是:順序占據、順序占用、按序占有等。
《順占》的反義詞可以是:逆占、闖占、強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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