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年齡在八至十一歲間死為下殇。《儀禮·喪服》:“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喪。”《宋書·禮志二》:“今璽策鹹秩,是成人之禮;羣後臨哀,非下殤之制。” 唐 韓愈 《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小功服最多,親則叔父之下殤,與適孫之下殤,與昆弟之下殤。” 宋 王應麟 《困學紀聞·雜識》:“下殤用棺衣,自 史佚 始也。”
下殇是漢語中一個特定的喪葬禮儀術語,指代特定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死亡。其核心釋義與古代喪服制度密切相關,具體如下:
下殇指年齡在8歲至11歲之間 死亡的兒童。這一概念源于周代喪禮的年齡劃分标準:
下殇在喪禮中具有特殊規制,體現古代對未成年死亡的差異化處理:
“殇”字本義為“未成年夭亡”,引申含悲憫之意。下殇的年齡界定與古代冠禮(男子20歲加冠)、笄禮(女子15歲及笄)的成人儀式相關,未行此禮者死亡均屬“殇”的範疇。這一分類在《隋書·禮儀志》 等曆代典制文獻中延續,至清末民初逐漸淡化,現代漢語中僅存于史學及民俗學研究語境。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此處标注文獻名稱;現代辭書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線上版:www.hanyudacidian.cn)
“下殇”是古代喪葬禮制中的特定概念,指人在8至11歲之間去世的情況。這一說法源自《儀禮·喪服》的記載,具體釋義如下:
根據《儀禮·喪服》,古代将未成年人的死亡按年齡分為三類:
此分類體現了古代對喪禮等級的嚴格規範,年齡越大,喪服禮儀越重。
“殇”本身泛指未成年死亡或國家衰亡,如“國殇”指為國犧牲者。而“下殇”作為細分詞彙,更強調年齡界限和禮制規範。
“下殇”是古代禮制中關于未成年人喪葬的專有術語,其核心含義為8至11歲去世。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喪服制度,可參考《儀禮》原文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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