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utiful son]∶指對父母孝順的兒子
(2) [son in mourning]∶父母死後守孝的人
(1).孝順父母的兒子。《詩·大雅·既醉》:“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莊子·天地》:“孝子操藥,以脩慈父,其色燋然,聖人羞之。” 漢 王延壽 《魯靈光殿賦》:“忠臣孝子,烈士貞女,賢愚成敗,靡不載叙。” 唐 韓愈 《複仇狀》:“蓋以為不許復讐,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 宋 蘇轼 《代張方平谏用兵書》:“慈父孝子、孤臣******之哭聲,陛下必不得而聞也。”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上·結構》:“欲勸人為孝,則舉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紀,則不必盡有其事,凡屬孝親所應有者,悉取而加之。” 冰心 《南歸》:“人家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我這次病了五個月,你們真是心力交瘁!”
(2).指父母亡故後居喪者。《禮記·問喪》:“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復生然。”《三國志·吳志·諸葛恪傳》:“初, 恪 将征 淮南 ,有孝子著縗衣入其閤中,從者白之,令外詰問,孝子曰:‘不自覺入。’”《宋書·後妃傳·明恭王皇後》:“ 元徽 五年五月五日,太後賜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華,因此欲加酖害,已令太醫煑藥,左右人止之曰:‘若行此事,官便應作孝子,豈復得出入狡獪。’帝曰:‘汝語大有理。’乃止。”《明史·禮志十四》:“凡有改葬者,孝子以下及妻、妾、女子子,俱緦麻服,周親以下素服。”《儒林外史》第四八回:“‘你父親幾時去世的?’那孝子道:‘還不曾盡七。’” 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第十六章:“親戚、鄰居、門中人,擠滿當事人的院子,說了一早晨,沒說倒,才來到區上,因為必須立刻決定誰是孝子,好辦喪事。”
(3).祭祀時對已故父母的自稱。《禮記·郊特牲》:“祭稱孝孫孝子,以其義稱也。”《新唐書·禮樂志三》:“若宗子有故,庶子攝祭,則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
(4).舊時表旌孝行卓著者的特定稱號。《後漢書·蔡邕傳》:“又市賈小民,為 宣陵 孝子者,悉除為郎中、太子舍人。”《明史·孝義傳一·李德成》:“ 洪武 十九年舉孝廉,屢擢尚寶丞。二十七年旌為孝子。”
"孝子"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包含兩層含義:
一、基本詞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孝子指:
二、文化内涵解析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補充指出: • 儒家倫理體系中的重要概念,包含"生則敬養"的物質奉養與"死則敬享"的精神追思雙重義務 • 古代禮制要求孝子需守喪三年,《儀禮·喪服》規定"斬衰裳,苴绖杖"
三、曆史演變 《辭海》(第七版)收錄: • 周代确立的宗法制度将孝道納入禮制規範 • 漢代"舉孝廉"制度使孝子成為仕途晉升标準 • 宋代朱熹《家禮》細化孝子行為準則
四、社會意義 《中國倫理思想史》(人民出版社)強調: • 孝子文化構成傳統社會的基本道德單元 • 現代語境下演化為"尊老敬老"的核心價值載體 • 2021年《民法典》第26條明确成年子女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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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一詞的含義可從多個維度解析,結合曆史演變與文化背景,具體如下:
孝順父母的子女
指盡心侍奉、尊敬父母的子女,強調物質與精神的雙重關懷。儒家思想中,“孝”是道德核心,如《詩·大雅·既醉》提到“孝子不匮,永錫爾類”,體現孝道的傳承性。現代語境下,孝子多指對父母盡贍養之責的子女。
居喪守孝之人
古代“孝子”最初指父母去世後服喪的人。如《禮記》記載:“祭稱孝子,喪稱哀子”,服喪初期稱“哀子”,後期祭奠時改稱“孝子”。這一用法在《明史·禮志》等文獻中亦有體現。
原始含義與延伸
早期“孝子”與“孝順”無直接關聯,僅指居喪者(如晉代王綏被稱為“試守孝子”)。孔子擴展了“孝”的内涵,将其與道德倫理結合,逐漸衍生出“孝順”的現代義。
祭祀與自稱
古代祭祀時,子女可自稱“孝子”,如《禮記·郊特牲》載“祭稱孝孫孝子”。此用法在禮儀文獻中常見。
儒家倫理的核心
孔子将“孝”視為道德基礎,主張“事親以敬”,要求子女以誠敬态度照料父母,甚至“父母過世後以哀痛追思”。
反義詞與對比
“孝子”的反義詞為“逆子”“孽子”,凸顯傳統文化中對孝道的極端重視。
現代“孝子”含義簡化,主要指贍養父母的行為,如關心、陪伴等。部分語境中仍保留古義,如文學作品中“孝子”可能指守喪者。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例證,可參考《禮記》《明史》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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