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由縣官主持的考試。取得出身的童生,由本縣廪生保結後才能報名赴考。約考五場,試八股文、試帖詩、經論、律賦等。事實上第一場錄取後即有參加上一級府試資格。
縣試是中國明清時期科舉制度中的最初一級考試,屬于童試(預備考試)的第一階段,通過後可獲得參加府試的資格。以下是詳細解釋:
縣試由各縣知縣主持,儒學署教官監試。考試時間通常在每年農曆二月舉行,是科舉體系中最低層級的選拔考試,主要面向未取得功名的“童生”群體。
縣試共五場,以首場“正場”最為關鍵:
縣試作為科舉制度的起點,體現了古代選拔人才對文化素養和道德背景的雙重考核,同時通過層級遞進機制篩選合格者進入更高階考試。
如需了解具體考試題目或地方案例,可參考地方志或科舉文獻。
《縣試》是指古代中國科舉考試制度中的一種考試,區别于鄉試和殿試。在科舉制度中,縣試是一個省級範圍内選拔人才的考試。通過縣試合格者,有資格參加鄉試,再通過鄉試者有機會參加殿試。
《縣試》的拆分部首是“目”和“言”,分别來自左右兩邊的部分。筆畫總共有10畫。
《縣試》一詞源自古代中國的科舉制度,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科舉制度曆經朝代傳承,但具體考試形式和名稱會有所不同。
《縣試》的繁體字為「縣試」。
在古時候,「縣試」可能有多種不同的寫法,如:「縣試」、「縣紳」等。不同朝代和地域的書寫形式會有所變化。
他參加了今年的縣試,希望能通過考試進入鄉試。
縣試成績、縣試制度、曆年縣試、參加縣試。
地方考試、分省考試、省級選拔。
鄉試、殿試、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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