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gn jointly;countersign]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關] 在存檔或發出的文件上共同籤署
“會籤”是漢語中常見的公文處理術語,指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機構負責人對同一份文件進行聯合籤署的行為,主要用于确認多方意見的一緻性及合法性。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溯源
“會”取“聚合、共同”之義,“籤”指籤署姓名或意見。該詞最早見于清代公文制度,如《清會典》記載“各部院題本有應會籤者,送科會籤”,指不同部門需對同一文書進行聯合審閱署名。現代漢語中,“會籤”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關共同籤發文件”。
應用場景
在行政和法律領域,會籤常見于需跨部門協作的文件,例如合同條款需法務部與財務部共同确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政府聯合發文需相關單位負責人籤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9條)。
效力特征
會籤文件具有雙重法律效力:一是确認籤署各方對文件内容的認可,二是明确責任歸屬。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指出,“會籤文件的參與方需承擔連帶法律責任”(《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15條)。
會籤是公文處理和工作流程中的關鍵環節,其核心含義及特點如下:
一、基本定義 指聯合發文或重要文件審批時,由涉及的多部門/單位負責人共同籤署文件的行為。通過多方核籤确保權責清晰,常見于公文處理(如政府文件)和企業流程(如合同審批)。
二、主要分類
三、應用場景
四、流程特性
五、實施要點
該機制通過多方确認降低決策風險,但需根據實際業務複雜度平衡效率與規範性。具體實施時可參考《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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