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ree] 法令
法令。《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此君之憲令,而小國之望也。” 杜預 注:“憲,法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懷王 使 屈原 造為憲令。” 宋 葉適 《<觀文殿學士陳公文集>序》:“前代故實,無不貫涉;本朝憲令,無不審據。”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禀帖贅說》:“雖勉遵憲令,而地方騷然。”
“憲令”是古代漢語中表示“法令”的常用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憲令指國家頒布的正式法令,最早見于春秋時期《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的記載:“此君之憲令,而小國之望也”,杜預注釋“憲”即“法”。
戰國時期
《韓非子·定法》載:“法者,憲令著于官府”,強調法令需由官方明文頒布。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記載,屈原曾受楚懷王之命起草憲令。
宋元明清時期
宋代葉適《觀文殿學士陳公文集序》提及“本朝憲令,無不審據”,體現其作為國家典章制度的延續。
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中描述地方官員“勉遵憲令”,反映法令的實際執行情況。
二者核心含義相通,均指政權機關頒布的規範文件。區别在于:
現代漢語中“憲令”一詞已不常用,但“憲”作為法律根本性的含義保留在“憲法”“立憲”等詞彙中。
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朝代法令體系,可參考《左傳》《史記》等曆史文獻原文。
"憲令"一詞是指國家的法律、體制以及政治組織方面的規定和命令。
"憲"字由宀(寶蓋頭)部首和㠯(古代一種短筆畫)構成,共7個筆畫;"令"字由亻(人)部首和㇏(撇)構成,共3個筆畫。
"憲令"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禮制文化和法律觀念。在中國曆史上,《禮記》等經典著作中有關于國家法律和制度的記載,而君主、王者通過制定和發布"憲令"來管理國家事務。
在繁體字中,"憲令"可以寫作「憲令」。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憲令"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憲"字的舊體多采用宀(寶蓋頭)部旁加大字形的寫法,"令"字舊體多采用了更為簡化的形式。
1. 按照國家的憲令,每個公民都享有************的權利。
2. 政府頒布了一項新的憲令,以應對社會問題。
憲法、憲章、制令、行令、國令、約令
法令、章程、法規、規定、命令
自由、獨立、無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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