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假借事物。《韓非子·飾邪》:“凡敗法之人,必設詐託物以來親,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此暴君亂主之所以惑也。”
(2).引申為寄情意于事物。 元 王恽 《李夫人畫蘭歌》:“ 淡軒 託物明孤潔,五十年來抱霜節。” 元 姚燧 《赫羲亭記》:“年甚盛,其事業方水湧而山出,非宦成退居,託物以怡老,玩心敗縑壞楮之間者也。”
“讬物”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豐富内涵的詞彙,常作為成語的組成部分出現,其核心含義是“借助外物表達或寄托某種情感、思想”。根據不同的語境和搭配,具體解釋如下:
“讬”通“托”,意為寄托、依托;“物”指具體事物。組合後表示通過外物為載體,傳遞情感、道理或志趣。這一表達方式體現了漢語中“借物言志”的傳統思維模式。
情感寄托
如“讬物感懷”:通過物品抒發對過去的懷念或感慨(例:睹物思人、借古物追憶往昔)。
志趣表達
如“讬物寓興”:借外物寄托生活情趣(例:收藏字畫、品茶賞花以獲得精神滿足)。
說理比喻
如“讬物陳喻”:用具體事物比喻抽象道理(例:教學中以“水滴石穿”說明堅持的重要性)。
這一表達方式源于中國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強調人與物的情感聯結,常見于詩詞、書畫等傳統藝術形式,體現了含蓄深沉的語言美學。
讬物,讀音為tuo wu,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為委托或寄托于物品。它由“言”和“負”兩個部首組成。
讬物的部首“言”表示與說話、語言相關,而部首“負”表示承載、負擔的意味。
讬物的筆畫共有10畫。
《讬物》一詞起源于《左傳》:“魯陽虎讬于宋王,所讬物大。”這裡的“讬”即是委托或寄托,而“物”指物品。後來,這個詞彙逐漸演化為代表委托于物品之意。
讬物的繁體字為「託物」。
古代漢字寫作“託物”,在現代簡化字改革中,寫作了“讬物”。
他讬物于友人,希望能夠妥善保管。
他讬物給了寄存處,不必操心了。
委托、寄念、寄托、寄予、托辭、托付
委托、寄托、寄予
接受、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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