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公開谏诤。《禮記·曲禮下》:“為人臣之禮,不顯諫。”《晉書·唐彬傳》:“ 彬 忠肅公亮,盡規匡救,不顯諫以自彰。” 宋 蘇舜欽 《上孔待制書》:“闊步臺閣,端持紀綱,弗顯諫以僥譽,弗枉節以求黨。”
“顯谏”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ǎn jiàn()。以下是其詳細解釋及相關信息:
基本含義
顯谏指公開谏诤,即直言不諱地向君主或尊長提出批評或建議,而非私下委婉規勸。例如《禮記·曲禮下》提到:“為人臣之禮,不顯谏”(),意指臣子應避免公開指責君主,但實際語境中,“顯谏”本身即強調公開性。
曆史文獻例證
詞性結構
由“顯”(顯露、公開)和“谏”(規勸)組成,屬聯合式合成詞,強調谏言的直接與公開性。
反義詞與關聯詞
在古代政治倫理中,“顯谏”被視為臣子忠直的表現,但也需權衡場合與方式。如《禮記》提倡“不顯谏”,認為臣子應維護君主尊嚴,但後世更注重谏言的實效性,顯谏逐漸被賦予正面意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出處或詞語演變,可參考滬江線上詞典()或漢典()等來源。
《顯谏》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指明的忠告或直接的勸告。
《顯谏》這個詞的部首是日字旁,拆分成兩個部分,左邊是日字旁(日字旁表示與太陽、光明相關的意思),右邊是言字旁(言字旁表示與語言、言論相關的意思)。
《顯谏》的總筆畫數為13畫。
《顯谏》這個詞原本來源于古代官場,是指官吏對君主或上級給予明确、直截了當的忠告。在古代,官員通過書信等方式向君主提出建議,表達自己的觀點。
在繁體字中,顯字的部分會加入另外一個獨立的部首,即「彳」,形成「顯」這個繁體字。
在古代的漢字中,《顯谏》這個詞的寫法稍有不同。顯字在古時候的寫法是「顯」,谏字在古時候的寫法是「諫」。
1. 朝廷要善于傾聽顯谏,以便更好地治理國家。
2. 他毫不畏懼,勇于向上級提出合理的顯谏。
顯谏可以組成的詞語有:
1. 顯谏之言:指明确、直截了當的勸告或建議。
2. 隱谏:指暗中勸告或提醒。
3. 谏言:指勸告、告誡的話語。
與顯谏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直谏:直截了當地勸告或建議。
2. 忠告:真誠、忠實的勸告。
與顯谏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默契:沒有直接表達的默示或默許。
2. 隱瞞:有意不讓别人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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