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嘉禮之一。指鄉飲酒禮。《後漢書·李忠傳》:“春秋鄉飲,選用明經,郡中向慕之。”《北史·邢卲傳》:“更明古今,重遵鄉飲,敦進郡學,精課經業。” 清 趙翼 《重遊泮宮》詩:“舉觴應喚新先輩,鄉飲慚叨舊大賓。”
鄉飲是中國古代地方官府主持的禮儀性宴飲活動,其核心内涵是通過儀式化的宴飲制度推行教化、維系倫理秩序。該制度包含三個核心層面:
制度形式 鄉飲以《儀禮·鄉飲酒禮》為藍本,形成"謀賢能、尚齒德"的宴飲規範。州縣長官于孟春正月、孟冬十月擇吉日舉行,參與者包括鄉紳、耆老、科舉士子等,按照"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的禮制安排席位。明代發展為"鄉飲賓"制度,将參與者分為"大賓""僎賓""介賓""三賓"等級别。
政治功能 作為國家治理的延伸,鄉飲承擔着"習鄉飲酒之禮,而知君臣之義長幼之序"的政治使命(《通典·禮三十三》)。清代《禮部則例》明确規定通過該儀式"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長幼之節",将地方權威納入國家禮制體系。
文化嬗變 該制度肇端于周代"鄉人飲酒"傳統,漢代納入國家禮典,唐宋時期與科舉制度結合,明清時演變為地方教化工程。據《明史·禮志》記載,洪武五年重訂鄉飲禮儀,要求"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學校",清代後期逐漸形式化,光緒三十二年隨科舉制廢止而消亡。
現代漢語詞典将"鄉飲"定義為"古代嘉禮的一種,以鄉飲酒禮為中心的地方禮儀制度"(《漢語大詞典》第10卷)。該制度作為傳統禮俗的活态标本,現已成為民俗學、社會學研究的重要對象,其"序長幼、論賢良"的文化内核仍影響着現代鄉村治理研究。
“鄉飲”是漢語中的一個傳統詞彙,主要指向古代禮儀制度中的“鄉飲酒禮”,具有特定的文化和社會功能。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禮儀差異或地方習俗,可查閱《周禮》《後漢書》等古籍,或關注權威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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