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國賦。 明 張綱孫 《苦旱行》:“高田低田薄有收,比裡稍可完國課。不然官吏猛如虎,終朝鞭撲疇能那!”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錢糧者,朝廷之國課,非縣官之私蓄。” 清 馬建忠 《適可齋記言》卷一:“此鐵道經理之規模也。其所以裕國課,便民生,有不待言者。”
"國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國家征收的賦稅,屬于古代及近代漢語中對國家稅收的正式或書面稱呼。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語言學研究的詳細解釋:
國課(guó kè)
指國家法定的稅收或政府向人民征收的錢糧。
例證: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錢穀部》載:“完納錢糧,乃小民之職分,完國課者,即為良民。”
古代用法:
“國課”多見于明清文獻,強調稅收的強制性與國家權威性。例如:
近代轉型:
民國時期仍沿用該詞,如《中華民國暫行新刑律》中“抗欠國課”屬違法行為。現代漢語中逐漸被“國稅”“稅收”等替代,但在曆史、法律文本及台灣地區用語中仍有保留。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國課:國家征收的賦稅。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2022年修訂版。
《漢語大詞典》線上閱讀(注:需訂閱訪問)
《辭源》(第三版):
課:賦稅。國課即國家賦稅。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修訂版。
《辭源》數據庫(官方付費資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未直接收錄“國課”,但标注“課”有“賦稅”古義(如“課稅”)。印證其曆史語義。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6年。
“國課”是稅收總稱,可涵蓋土地稅(田賦)、人口稅(丁稅)等具體稅種。
當代“國稅”指中央稅收(如增值稅),而“國課”屬曆史範疇,強調“國家課稅”的統治行為本質。
複旦大學曆史系教授樊樹志在《晚明史》中指出:
“明末‘三饷’(遼饷、剿饷、練饷)加派實為國課之延伸,然苛征過甚,終緻民變。”
來源:樊樹志《晚明史(1573-1644)》,複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
“國課”作為中國封建時期至近代的核心財政概念,反映了國家權力與賦役制度的緊密關聯。其語義演變亦投射出從“皇糧國稅”到現代稅收體系的轉型軌迹。如需深度考據,建議查閱《中國曆代食貨志彙編》或《民國財政史》等原始文獻。
“國課”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文獻或使用場景判斷:
國家稅收(主流含義)
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國課”主要指國家征收的賦稅。例如:
國家課程(現代引申義)
部分現代資料将其解釋為“國家規定的必修課程”,但這種用法較少見,可能與現代教育術語“國家課程”(如所述狹義概念)産生混淆,需注意區分語境。
辨析建議:
在古籍或曆史文獻中,“國課”通常指向稅收;若涉及現代教育政策,建議使用“國家課程”以避免歧義。需結合文本年代和領域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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