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的意思、保釋的詳細解釋
保釋的解釋
[bail]犯人取保釋放
因為那次是保釋出獄的,判刑以後還得進去。——《母親》
詳細解釋
(1).請求釋放被拘押者,并擔保其隨時接受傳訊或不再重新犯罪。 清 東軒主人 《述異記》卷下:“ 天成 見盜婦色美,力為保釋。” 茅盾 《鍛煉》:“ 梁連長 朝他的同伴看了一眼,便想起剛才 王保長 來保釋‘油煎猢狲’的時候, 劉連長 是不主張釋放的。”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十四章:“趕快到 開封 托人在撫台、藩台、臬台三衙門想辦法,将死罪減輕,能保釋則保釋,不能保釋則拖延幾個月。”
(2).指被拘押者在有可靠擔保的情況下被*********門釋放。如:他已保釋出獄。
詞語分解
- 保的解釋 保 ǎ 看守住,護着不讓受損害或喪失:保衛。保管。保健。保障。保密。明哲保身。朝不保夕(早晨保不住晚上會發生什麼情況。形容形勢危急)。 維持原狀,使不消失或減弱:保持。保潔。保質。保墒。 負責:保證。
- 釋的解釋 釋 (釋) ì 解說,說明:解釋。注釋。釋文。釋義。 消除,消散:釋疑。釋怨。渙然冰釋(像冰融化了一樣,嫌隙和疑慮都完全消除)。 放開,放下:釋放。保釋。手不釋卷。 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簡稱,後泛指佛
網絡擴展解釋
保釋(又稱取保候審)是中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種非羁押性強制措施,其核心目的是在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以下是綜合法律依據和實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性質
保釋是指司法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以确保其不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暫時解除羁押狀态的一種制度。其法律依據為《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屬于強制措施而非刑罰免除。
二、適用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請保釋:
-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
-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保釋不緻發生社會危險性;
- 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正在懷孕/哺乳期的婦女;
- 羁押期限屆滿但案件尚未辦結。
三、執行方式
- 保證人制度:需由具有擔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擔保,并監督被保釋人行為。
- 保證金制度:交納規定金額(通常不低于1000元),結案後無違規可退還。
四、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 與假釋、緩刑不同:保釋適用于偵查、審判階段,而假釋/緩刑屬于刑罰執行階段的制度。
- 與國際保釋制度差異:中國保釋(取保候審)需嚴格審批,并非犯罪嫌疑人權利,而是司法機關裁量權。
五、法律效果
保釋僅變更強制措施,不意味免除刑罰。被保釋人需遵守相關規定(如不得離開居住地、隨傳隨到等),違反可能導緻保證金沒收、強制措施升級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注:如需了解具體案件適用條件或申請流程,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網絡擴展解釋二
保釋是一種法律程式,允許被指控犯罪的人在審判過程中暫時離開監獄,以等待審判的結果。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保”和“釋”兩個部首。保釋一詞源自英語 bail,英語 bail 可追溯到古法語 baille,意為“押金”或“保證金”,後來演變為“保釋”。
保釋的繁體字為“保釋”。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和現代有所不同。例如,“保”字在古代有時寫作“堡”,意為“守護”或“保護”。 “釋”字在古代寫作“釋”,意為“解脫”或“釋放”。
例句:他交了保釋金後被暫時釋放了,等待審判結果。
組詞:保釋人(指從事保釋工作的人)、保釋金(被告人交納的押金)。
近義詞:保釋和取保是近義詞,都指在審判過程中暫時離開監獄。
反義詞:逮捕是保釋的反義詞,指被警方控制并限制行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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