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鄉裡的職任。 明 高明 《琵琶記·瞷詢衷情》:“我待解朝簪,再圖鄉任。”
“鄉任”是一個漢語詞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鄉任”指在鄉裡或地方上擔任的職務,由“鄉”(鄉村)和“任”(擔任職務)組成,強調在基層或地方任職的職責。例如,明代高明《琵琶記》中提到的“解朝簪,再圖鄉任”即指辭去朝廷官職後謀求地方職務。
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下的書面表達。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詞典。
“鄉任”即鄉村中的職務或職位,指在鄉村裡擔任某種職責或管理職位的人。
鄉任這個詞由“鄉”和“任”兩個字組成。其中,“鄉”是由“亠”和“乚”兩個部首組成,共包含九畫;“任”是由“亻”和“壬”兩個部首組成,共包含三畫。
鄉任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社會的職位制度。在古代,鄉村是一個地方政府組織的基本單位,鄉任是指在鄉村中擔任各種職務或管理職位的人。鄉任的職責包括管理農田耕作、維護社會秩序、負責農村政務等。
鄉任的繁體字為「鄉任」。
在古時候,鄉任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差異,具體情況可能需要進一步查證。
他在村裡擔任鄉任已經有十年了。
鄉任制度、鄉任職責、鄉任人員
鄉村幹部、鄉村領導
城市任職、城市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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