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後矛盾;相違背。 宋 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十:“然 魏公 既知藉民為兵之害矣,而 陝西 義勇之制,實出於公;雖 司馬溫公 極言其不便,竟不為止,又何與前言相戾也。” 明 王守仁 《傳習錄》卷上:“ 朱子 以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與先生之説相戾?”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女神名號》:“歲以正月十五日、三月廿三日,遣官緻祭。蓋其時将遣 鄭和 等浮海使外國,故祈神威靈,以助天聲,與孝女封號事若相戾,然於敬奉靈祗,則二聖一揆也。”
相戾是漢語複合詞,由“相”(互相)和“戾”(違背、乖張)組合而成,核心含義指雙方或多方之間相互抵觸、對立或矛盾。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詳細解析:
相互違背,彼此沖突
指兩種事物、觀點或行為互不相容,形成對立。
例證:
《朱子語類》卷六:“如陰陽、寒暑、晝夜,皆相戾而不相合。” 意指自然現象的對立性(如寒暑交替)體現“相戾”狀态。
言行不一,前後矛盾
用于描述人的言論或行為自相抵觸。
例證:
明代張居正《陳六事疏》:“若前後相戾,言行不符,則雖日頒诏令,百姓亦不信矣。” 強調政策執行若自相矛盾,将失信于民。
二字組合後,凸顯雙向對立的矛盾狀态,區别于單向的“違背”。
《淮南子·說林訓》:
“水火相憎,鏏(炊具)在其間,五味以和。” 以水火不容喻“相戾”,而調和器(鏏)化解矛盾。
來源:劉安《淮南子》,中華書局點校本,2010年。
王充《論衡·案書篇》:
“儒者說《五經》,多失其實……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後儒信前師之言,隨舊述故,滑習辭語。苟名一師之學,趨為師教授,及時蚤仕,汲汲競進,不暇留精用心,考實根核。故虛說傳而不絕,實事沒而不見,《五經》并失其實。” 批判經學闡釋中的矛盾現象,暗含“相戾”之弊。
來源:王充《論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詞語 | 核心差異 | 示例 |
---|---|---|
相悖 | 強調單向違背(如A悖于B) | “言行相悖” |
相違 | 泛指不符,程度較輕 | “與事實相違” |
相戾 | 雙向沖突,矛盾尖銳化 | “觀點相戾,争執不休” |
抵觸 | 側重情感或利益對立 | “利益抵觸” |
參考資料:
“相戾”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相互矛盾或對立,具體解釋如下:
矛盾性
多用于描述言行、政策、理論等前後不一緻的情況。例如:
對立性
可指團體、國家間的敵對關系,如明代沈德符記載鄭和下西洋時,朝廷行為與神靈敬奉“若相戾”。
“相戾”強調事物間的矛盾對立,常見于曆史文獻與哲學讨論中。若需更多例句或出處,可參考《鶴林玉露》《傳習錄》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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