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在宮禁陵墓或廟宇寺院前建立牌樓,乘車騎馬的人到此,必須下來步行,叫下馬坊。《清實錄·天聰三年》:“陵東西兩旁,立下馬坊,禁乘車馬行走,過必下。”
下馬坊是中國古代禮制建築的特殊類型,其核心含義指代官府或皇家在重要場所入口處設立的禮儀性标識。據《漢語大詞典》記載,"下馬"指官員抵達特定地點時必須遵循的禮儀規範,"坊"則為具有标志性的牌坊類建築,合稱即"令官員至此下馬步行的禮制設施"。
這一建築形制最早可追溯至漢代"跸止行人"制度,至明清時期形成完整規制。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頒布的《大明會典》明确規定:"諸陵寝及先師廟,皆設下馬碑,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皆下馬"《明會典·禮部》。現存最完整的南京明孝陵下馬坊,六柱三間式石造牌坊正中刻有"諸司官員下馬"六個篆體大字,印證了《明史·輿服志》所述"凡近陵三裡,武官下馬,文官下轎"的禮制要求。
在建築功能層面,下馬坊兼具空間界标與禮制警示雙重屬性。北京孔廟前的"官員人等至此下馬"碑,通過豎向空間标識劃定神聖區域,與《清稗類鈔·宮苑類》記載的"文武百官至此,無論爵位,必徒步而進"形成制度呼應。此類建築多采用漢白玉或青石材質,雕飾雲龍紋樣,體現着傳統建築營造中"因禮制形"的特征。
現存重要實例除明孝陵外,還包括清東陵下馬坊群、曲阜孔廟下馬碑等。其中沈陽清昭陵下馬坊更融合滿漢雙語碑文,印證了《滿洲實錄》中"定鼎後參用漢制"的記載。這些物質遺存與《大明一統志》《日下舊聞考》等古籍記載互為印證,共同構建起中國古代禮制建築的完整體系。
“下馬坊”是古代中國的一種禮制性建築設施,主要用于宮禁、陵墓或廟宇寺院等重要場所前,具有明确的警示和規範作用。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與功能
下馬坊通常以牌坊形式設立,刻有“諸司官員下馬”等字樣,要求乘車騎馬的官員到此必須下馬步行,以維護場所的肅穆與尊崇。違者按“大不敬”論處。其核心功能是體現等級制度與皇家權威,尤其在陵寝區域,如南京明孝陵,這一規定更為嚴格。
曆史背景與典型實例
南京明孝陵的下馬坊是代表性遺存,建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高7.85米,橫額寬5.26米,楷書“諸司官員下馬”六字清晰可見。據《清實錄》記載,清代亦沿用此制,規定陵墓兩側需立下馬坊,禁止車馬通行。
建築與文化價值
下馬坊采用兩柱沖天式石雕牌坊,雕刻技藝精湛,書體工整,是明代初期石刻藝術的精品。其設計不僅具有實用性,還承載着政治象征意義,反映了古代等級制度、科舉獎勵制度等文化内涵。
相關保護與現狀
2007年,南京建立“下馬坊遺址公園”,整合散落文物并恢複神道原貌,确保明孝陵空間序列的完整性。2023年修繕工程完工後,這一600多年曆史的建築煥發新生,成為世界文化遺産的重要标志。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細節或實地考察信息,可參考明孝陵官方資料或相關考古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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