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京師貶谪外省或邊遠地區。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兵部·征安南》:“時 閩 人 林希元 者,為 欽州 知州。 林 故名士,從 卿寺 外謫,負才不得志。”
“外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外谪(拼音:wài zhé)指由京師(中央朝廷)貶谪到外省或邊遠地區的行為,多用于古代官員因過失或政治鬥争被降職調離京城的場景。
明代沉德符在《野獲編·兵部·征安南》中記載:“林希元從卿寺外谪,負才不得志。”描述了官員林希元從中央機構(卿寺)被貶至欽州任知州的經曆。
該詞屬于書面語,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曆史研究或古典文學領域。其近義詞包括“貶谪”“左遷”,反義詞則為“升遷”“擢升”。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學引用,可參考《野獲編》等古籍或權威詞典。
外谪(wài zhá)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由「外」和「谪」兩個字組成。
「外谪」的部首是「辶」和「言」。其中,「外」的拆分部首是「夕」,擁有四個筆畫,而「谪」的拆分部首是「讠」,是「言」的變體,也是「言」的擴展版本。
「外谪」這個詞來自于古代中國的制度,用于描述當時的一種政治處罰,指把被貶低、被驅逐者放逐到國家的邊疆地區。它來源于古代法律制度,是當時的一種較為嚴厲的舉措。
「外谪」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外謫」。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外谪」在古時候的寫法是「外遘」。
1. 他因犯下重罪被外谪到邊疆地區。
2. 政府宣布對腐敗官員進行外谪的處罰。
外谪的相關組詞有:
1. 内谪:指将被貶低、被驅逐者放逐到國家境内其他地區。
2. 谪居:指被貶低、被驅逐者居住在外地。
外谪的近義詞是「放逐」、「流放」,反義詞是「保留」、「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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