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andhas] 佛教指人的色、受、想、行、識五種刹那變化的成分,由這五種成分的暫時結合而形成了個我
五蘊是佛教哲學的核心概念之一,指構成衆生身心存在的五種基本要素的集合。其詳細釋義如下:
“五蘊”源于梵語“Pañca-skandha”,意為“五種積聚”或“五種類聚”。在佛教教義中,衆生(包括人類)的存在并非獨立不變的實體,而是由以下五類要素暫時聚合而成:
例:肉體、感官器官、聲音、氣味等。
例:觸摸熱物産生的痛感,聽到音樂産生的愉悅感。
例:識别“紅色”“圓形”的蘋果,回憶某人的相貌。
例:決定說話的意圖,對某事的喜惡傾向。
例:眼識辨色、耳識聞聲等六種感官意識。
五蘊理論否定“永恒不變的靈魂”,強調衆生僅是五蘊的暫時聚合,并無獨立自存的“我”(《雜阿含經》卷2:“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
五蘊依因緣而生滅,其本質為空性(Śūnyatā),如《心經》雲:“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對五蘊的執着(“我執”)是輪回與痛苦的根源,解脫需洞察五蘊的無常、苦、無我本質。
五蘊是佛教核心概念之一,指構成有情衆生的五種身心聚合。以下是詳細解釋:
色蘊(Rūpa)
指物質現象,包括身體(五根:眼、耳、鼻、舌、身)和外在物質(五境:色、聲、香、味、觸)。佛教認為物質由“四大”構成:地(堅固性,如骨骼)、水(濕潤性,如血液)、火(暖熱性,如體溫)、風(運動性,如呼吸)。
受蘊(Vedanā)
指感受,通過感官接觸外境産生的苦、樂、舍(不苦不樂)三種體驗。例如品嘗美食是樂受,生病是苦受,日常平靜狀态是舍受。
想蘊(Saṃjñā)
指對事物的認知與概念化,包括取像(如識别顔色、形狀)、形成語言概念(如“杯子”)等心理活動。
行蘊(Saṃskāra)
指意志與行為傾向,涵蓋善、惡、無記(中性)的思惟和業力造作。例如決定幫助他人屬于善行,起貪念屬于惡行。
識蘊(Vijñāna)
指意識與了别作用,包括八識(眼識、耳識等前五識,第六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負責判斷和存儲經驗。
五蘊與“十二處”“十八界”并稱三科,是分析有情存在的不同維度。例如,色蘊對應“十二處”中的五根與五境,識蘊對應“十八界”中的六識。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經典或修行中的應用,可參考佛教《阿含經》或相關禅修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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