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稅。亦稱“ 丁口錢 ”。《舊唐書·懿宗紀》:“ 安南 管内被蠻賊驅劫處,本戶兩稅,丁錢等量放二年,候收復後别有指揮。”《資治通鑒·後梁貞明四年》“先是, 吳 有丁口錢” 胡三省 注引 宋 程大昌 《演繁露》:“今之丁錢,即 漢 世算錢也,以其計口輸錢,故亦名口賦也。” 清 孫枝蔚 《春日園居書懷》詩:“聞道柴門櫻柿下,春來坐吏索丁錢。”參見“ 丁賦 ”。
丁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稅收制度,具體釋義如下:
丁錢指按成年男子(丁)征收的人頭稅,源于宋代的人口稅制。凡20至60歲的男子均需繳納,稅額按戶等高低分檔征收,主要用于軍事開支和地方財政。
始征于宋真宗時期(998-1022年),原稱"丁口錢",後簡稱丁錢。江南地區率先推行,後擴展至全國。
元代将丁錢納入"科差"稅制,與絲料、包銀合并征收,标準為每丁每年納粟一石。
明代推行"一條鞭法"後,丁錢逐步并入田賦征收;清代康熙年間實行"攤丁入畝",最終廢除人頭稅制度。
丁錢加重了底層民衆負擔,導緻貧戶"生子不舉"(棄嬰)現象頻發。蘇轼在《奏浙西災傷第一狀》中曾批判:"丁錢苛重,民有子者多不舉"(《蘇轼文集》卷三十三)。
權威來源參考:
“丁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人口稅,又稱“丁口錢”,主要按成年男子(丁)數量征收。以下是詳細解釋:
丁錢是古代政府向百姓征收的人頭稅,以家庭中成年男性(即“丁”)為計稅單位。其名稱在不同時期略有差異,如“丁口錢”“丁賦”等。
丁錢是古代社會重要的財政來源,其征收方式與曆史背景緊密相關,常見于唐宋至清代的文獻記錄。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政策,可查閱《舊唐書》《宋史》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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