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cel in some field] 壓倒全場。指技藝高超出衆
畫手看前輩,吳生遠擅場。—— 唐· 杜甫《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廟》
《文選·張衡〈東京賦〉》:“ 秦政 利觜長距,終得擅場。” 薛綜 注:“言 秦 以天下為大場,喻七雄為鬭雞,利喙長距者終擅一場也。”謂強者勝過弱者,專據一場。後謂技藝超群。 唐 杜甫 《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廟》詩:“畫手看前輩, 吳生 遠擅場。”原注:“廟有 吳道子 畫。” 明 唐順之 《卓小仙草書歌》:“古來草書誰擅場,酒 旭 僧 素 頗中選。”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三》:“伶人 方俊官 ,幼以色藝擅場,為士大夫所賞。” ********* 《秋夜懷人》詩之三:“巋然 東海 魯靈光 ,三絶才華各擅場。”
“擅場”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表示在某一領域或技藝上具有壓倒性的優勢,常用來形容技藝高超、出類拔萃。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技藝超群,能夠“壓倒全場”。例如唐代杜甫在《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廟》中寫道:“畫手看前輩,吳生遠擅場”,這裡的“擅場”即指吳道子的繪畫技藝遠超衆人。
詞源與典故
該詞最早見于張衡的《東京賦》:“秦政利觜長距,終得擅場。”薛綜注釋為:秦以天下為“大場”,比喻七雄争霸如鬥雞,最終強者(秦政)憑借“利喙長距”獨占全場。由此引申為技藝超群者獨領風騷。
現代用法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文學或正式場合,強調某人在特定領域(如藝術、競技等)的卓越表現。例如:“他的書法堪稱擅場之作”。
“擅場”融合了曆史典故與文學色彩,既可用于描述具體技藝的卓越(如繪畫、書法),也可抽象表達某人在競争中的絕對優勢,是漢語中富有表現力的詞彙。
擅場是一個常用的詞彙,用來形容一個人在某個領域或活動中表現出色,具有出衆的能力和技巧。
擅場的部首是手,并且它的總筆畫數為12。
擅場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擅一詞表示掌握、善于,場指的是場合、領域。将兩個詞合成一起,就形成了擅場這個詞彙。
擅場的繁體字為「擅場」。
古代的擅場漢字寫法可能會與現代有所不同,但基本含義相同。
1. 他擅場演講,每次都能赢得觀衆的掌聲和贊賞。
2. 她在音樂比賽中擅場,獲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
擅場可以與其他詞彙組合形成新詞,如擅長、擅自、場上等。
近義詞有善于、出色、精通等。
反義詞可能有不擅場、糟糕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