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音六律"是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中的核心概念,其内涵融合了音階體系與律呂制度,是古代禮樂文化的具象化表達。五音即"宮、商、角、徵、羽"五聲階名,《說文解字》釋"宮"為"室也",引申為音調之基;"商"本義為量度,喻音階的精準劃分;"角"取獸角共鳴之意,象征音聲清越;"徵"作"召"解,指音調的召喚力;"羽"以鳥羽輕盈喻高音飄渺,此五音構成五聲音階體系,與五行思想相配,形成東方特有的音樂哲學體系。
六律實指十二律呂的陽聲六律,包含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六種标準音高。《禮記·樂記》載"律以平其聲",六律作為定音器,以三分損益法生成十二律,黃鐘律管長九寸,孔徑三分,其聲為宮音基準,通過數學計算确立音程關系。《周禮·春官》記載"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六律對應天道六氣,體現古人"律曆融通"的宇宙觀。
二者的結合構成完整的音律體系,《孟子·離婁上》雲"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強調律呂制度對音階的規範作用。《呂氏春秋》記載黃帝命伶倫制律的傳說,反映五音六律體系在先秦時期已臻成熟。該體系不僅應用于雅樂演奏,更滲透到曆法測算、度量衡制定等領域,成為中華文明"同律度量衡"的制度基礎。
“五音六律”是源自中國古代音樂理論的術語,現多用于形容音樂的和諧美妙或泛指傳統音律體系。以下從構成、曆史淵源、應用場景三方面詳細解析:
五音
即五聲音階,包含宮、商、角、徵、羽五個基本音階,對應現代簡譜中的近似音高為1(Do)、2(Re)、3(Mi)、5(Sol)、6(La)。後來發展為七聲音階,增加了變宮(7/Si)和變徵(#4/Fa#),如《荊轲刺秦王》中提到的“變徵之聲”即屬此類擴展音階。
六律
指古代十二律呂中的六個陽律,具體為:黃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另有六個陰律稱為“六呂”,合稱十二律呂,用于規範樂器音高标準。
典籍記載
《尚書·益稷》最早記載:“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表明其與禮樂教化相關。孟子在《離婁上》強調“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突顯六律對規範音準的重要性。
文化演變
漢代以後逐漸成為音樂代稱,如清代《說呼全傳》描述“五音六律、南北九宮,箫管絲弦無一不精”,體現其泛音樂化的應用。
擴展知識:五音與五行(金木水火土)、五髒(心肝脾肺腎)等存在傳統文化中的對應關系,體現古代“天人合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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