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犁與鋤。亦泛指農具。《易·繫辭下》:“ 包犧氏 沒, 神農氏 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莊子·胠箧》:“昔者 齊國 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餘裡。” 王先謙 集解引 李頤 曰:“耒,犂;耨,鋤也。” 宋 王禹偁 《拟李靖破颉利可汗露布》:“佇見興耒耨於沙場,戢幹戈於武庫。”
耒耨是中國古代農耕文化中重要的工具組合,其含義可從單字訓诂與合稱引申兩方面解析。
一、單字訓诂
耒(lěi)
《說文解字》釋為「手耕曲木也」,指早期翻土農具的曲柄結構,形似木叉。考古發現新石器時代的骨耒實物,印證了《周易·系辭》「斫木為耜,揉木為耒」的記載。
耨(nòu)
《釋名·釋用器》載「耨,似鋤,薅禾也」,指短柄除草器具。《孟子·梁惠王》「深耕易耨」的記載,佐證了其在精耕細作中的作用。
二、合稱引申
《漢書·食貨志》将「耒耨」并稱,代指整套農耕技術。《鹽鐵論·通有》「耒耨之利」的表述,更延伸為農業生産力的象征。東漢《四民月令》詳載其使用規範,反映漢代農具體系的成熟。
三、文化意涵
作為農耕文明的物質載體,《齊民要術》多次強調「耒耨之勤」與國本的關系。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及農史研究,日常口語已鮮見使用。
“耒耨”是中國古代農具的統稱,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點說明:
一、基本釋義
二、文獻出處
三、文化意義
四、相關擴展
總結來看,“耒耨”是反映中國古代農業社會生産工具的重要詞彙,其本義明确,且在經典文獻中具有豐富的文化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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