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物的誘惑。 宋 梅堯臣 《和永叔内翰思白兔答憶鶴雜言》:“我雖老矣無物惑,欲去東家看舞姝。”
物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因外物幹擾而産生的迷惑”。《漢語大辭典》将其定義為“受外界事物誘惑而喪失本心”,強調人與外物交互中的心智迷失現象。該詞可追溯至《莊子·齊物論》“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的論述,暗含對外物牽引人性的警惕。
從構詞法分析,“物”指客觀存在的事物,“惑”表示心智困惑,二字組合後形成主謂結構,特指外物對人主觀認知的擾動。例如清代學者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提及“物惑蔽心,則性失其正”,即以人性本善為前提,論述外物如何遮蔽本真。
在具體語境中,該詞常見于三類用法:①佛教典籍中與“法惑”相對,指物質世界引發的妄念(如《大乘起信論》注疏);②儒家修身理論中警示過度逐利的危害(參考朱熹《四書章句集注》);③現代引申為對物質誘惑的抗拒,如錢鐘書《圍城》描寫知識分子的物欲掙紮。
“物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解釋,需結合來源差異進行區分:
指外物的誘惑,強調物質或環境對人的心智幹擾。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指事物種類繁多令人困惑,如“物惑形容事物瑣碎、複雜,使人難以分辨”。但此釋義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兩種釋義的差異反映了語言演變,建議通過權威古籍或工具書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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