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品財帛。《宋史·外國傳五·占城》:“其風俗……定十一月十五日為冬至,人皆相賀,州縣以土産物帛獻其王。”《文獻通考·田賦五》:“夫祀所以為民祈福也,迫取物帛,反為民害。”
“物帛”作為漢語複合詞,由“物”與“帛”兩個核心語素構成,其含義需從詞源學與曆史語義演變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物”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萬物也”,本義為雜色牛,後引申為事物總稱;“帛”在《說文》中定義為“缯也”,即絲織品的統稱。二者組合後,“物帛”指代財物與布帛,可泛指物資財富,如《後漢書》中“收其物帛,積為軍資”的用例。
二、詞源發展 該詞源于古代“物”與“帛”作為等價交換物的社會背景。先秦文獻中,“物”多指農具與牲畜(《周禮·地官》),而“帛”作為貨币形式見于《詩經·氓》“抱布貿絲”的記載。漢代起二者常并列使用,形成固定搭配。
三、文化内涵 在禮制體系中,“物帛”承載特殊象征意義。《禮記·曲禮》載“玉帛雲乎哉”,鄭玄注“帛所以薦玉”,說明其作為祭祀禮器的功能。唐宋時期更被納入國家財政術語,如《唐六典》将“諸州物帛”列為賦稅項目。
四、相關研究 當代學者王力在《古代漢語》中指出,“物帛”的語義收縮反映農耕社會向貨币經濟的轉型。李學勤通過甲骨文考釋,認為該詞在商代已具雛形。
“物帛”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物帛”指物品與財帛的統稱,通常用于描述物質財富或財物。該詞由“物”(物品、事物)和“帛”(絲織品,代指錢財)組合而成,強調實物與貨币的結合。
如需更詳細文獻原文,可參考《宋史》《文獻通考》等古籍,或查閱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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