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得到賞識和重用;未發迹。《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 宋 時有個鴻臚少卿,姓 滿 ,因他做事沒下稍,諱了名字不傳,隻叫他 滿少卿 ;未遇時節,隻叫他 滿生 。”
未遇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兩層核心含義,均強調“未曾發生”或“尚未實現”的狀态:
指客觀上沒有碰到、接觸到特定的人或事物。
例證:
《詩經·鄭風·野有蔓草》有“邂逅相遇,適我願兮”,其反義即“未遇良人”,表達未曾遇見心儀之人。
特指人才、才能未被發現或重用,含懷才不遇之意。
例證:
《史記·淮陰侯列傳》載韓信早年“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後歎“漢王不遇我”,此處“未遇”即指未逢識才之機。
定義:“未遇”為“未得到賞識或重用”,引《後漢書·崔骃傳》“凡未遇者皆可自薦”佐證。
→ 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線上版
釋“遇”為“機會;際遇”,故“未遇”可解作“未得機遇”。
→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簡介
引《文選·王粲〈登樓賦〉》“懼匏瓜之徒懸兮,畏井渫之莫食”,以“未遇明主”注解志士不遇之憾。
→ 來源:漢典“未遇”釋義
《三國演義》第三十五回:
水鏡先生曰:“伏龍、鳳雛,兩人得一,可安天下。”玄德急問所在,答曰:“未遇其時。”
此句凸顯諸葛亮出山前“未遇明主”的時運狀态。
王勃《滕王閣序》:
“馮唐易老,李廣難封……所賴君子見機,達人知命。”
以馮唐、李廣“未遇”之典,抒發才士不遇的普遍困境。
“未遇”側重客觀機緣未至(如時機未到),而“不遇”更含主觀努力後仍失敗的遺憾(如科舉不第)。
前者強調外部機遇缺失,後者側重自身目标未實現(如功名未達)。
“未遇”既表物理層面的“未曾相見”,更深層指向社會語境中才能、抱負與機遇錯位的文化意涵,是中國古代文人抒懷的重要母題。
“未遇”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個人境遇層面
指尚未得到賞識或重用,常用于形容人在仕途或事業上未發迹的狀态。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提到的“滿少卿未遇時節”,即描述人物未顯達前的境況。
人際交集層面
作為成語時,表示“未曾相遇”或“沒有交集”,強調兩人在時間或空間上未産生過接觸。
未得機遇的引申
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例如描述文人懷才不遇(如“未遇明主”),或普通人尚未嶄露頭角的階段。
未曾相遇的具象表達
日常對話中可形容陌生人之間的狀态,如“我們雖同城,卻至今未遇”。
該詞隱含着對“機遇”與“緣分”的辯證思考——前者強調外在條件,後者側重人際偶然性,兩者共同構成漢語中對人生際遇的典型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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