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得到賞識和重用;未發迹。《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 宋 時有個鴻臚少卿,姓 滿 ,因他做事沒下稍,諱了名字不傳,隻叫他 滿少卿 ;未遇時節,隻叫他 滿生 。”
“未遇”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個人境遇層面
指尚未得到賞識或重用,常用于形容人在仕途或事業上未發迹的狀态。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提到的“滿少卿未遇時節”,即描述人物未顯達前的境況。
人際交集層面
作為成語時,表示“未曾相遇”或“沒有交集”,強調兩人在時間或空間上未産生過接觸。
未得機遇的引申
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例如描述文人懷才不遇(如“未遇明主”),或普通人尚未嶄露頭角的階段。
未曾相遇的具象表達
日常對話中可形容陌生人之間的狀态,如“我們雖同城,卻至今未遇”。
該詞隱含着對“機遇”與“緣分”的辯證思考——前者強調外在條件,後者側重人際偶然性,兩者共同構成漢語中對人生際遇的典型表達方式。
未遇(wèi yù)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未”和“遇”兩個字組成。
部首:未字的部首是木,遇字的部首是辵。
筆畫:未字有5畫,遇字也有5畫。
來源:未遇兩個字的合體詞意為“尚未遇到”,表示還沒有遇見或碰到。常用于描述一種未曾發生或實現的情況。
繁體:未遇的繁體字為“未遇”。
古時候漢字寫法:未遇兩字的古字形略有不同,但意思和發音相同。
例句:
1. 他頭一次提出的建議未遇到任何反對。
2. 我還未遇到過這麼友善的人。
1. 遇見:表示與某人或某事物相遇。
2. 未曾:表示從來沒有過,沒有經曆過。
3. 未來:表示從此以後或将要到來的時間。
4. 遇險:表示遇到危險。
1. 未遇:未碰到、未遇到。
2. 未曾:未經、從未。
3. 未見:沒看到、沒見到。
1. 已遇:已經遇到。
2. 已曾:已經經曆過。
3. 已見:已經看到。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