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文、武二舞。本為 周 文王 、 武王 之樂制,後代帝王亦多沿用。《新五代史·晉高祖紀》:“十一月丙子,冬至,始用二舞。”《資治通鑒·隋文帝開皇九年》:“調五音為五夏、二舞、登歌、房内十四調,賓祭用之。” 胡三省 注:“二舞,文、武二舞。”
由于漢語詞典中未收錄“二舞”作為獨立詞條,結合古籍文獻及舞蹈史研究,其含義需從以下兩個權威角度解釋:
指周代祭祀所用的“文舞”與“武舞”
《周禮·春官》記載,周王室祭祀時按禮儀性質分用兩類樂舞:
二者合稱“二舞”,是禮樂制度的核心載體。
學術依據
《中國舞蹈通史》(先秦卷)指出:“‘二舞’體系貫穿周代雅樂,文舞重禮儀教化,武舞彰軍事功績,共同構建‘禮樂相濟’的統治範式。”
指“健舞”與“軟舞”兩類宮廷宴樂
唐代《教坊記》将流行舞蹈按風格分為:
二者并稱“二舞”,代表唐代樂舞藝術高峰。
權威考據
《全唐詩中的樂舞資料》統計:“唐人詩作中‘二舞’多指健、軟二部,如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即屬健舞典範。”
說明:因“二舞”屬專業術語,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如需深入考據,可查閱《周禮正義》(孫诒讓)或《唐代樂舞新考》(岸邊成雄)等專著。
“二舞”是中國古代禮樂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基本定義
指周代形成的“文舞”和“武舞”兩種宮廷樂舞的組合。文舞以手持籥(樂器)與翟(雉羽)為特征,象征文德;武舞以手持幹(盾)與戚(斧)為标志,表現武功。
曆史起源
源于周文王、周武王時期的禮樂制度,後成為曆代帝王祭祀、慶典的固定儀制。例如《資治通鑒》記載隋朝“調五音為五夏、二舞”,胡三省注解明确其為文武二舞。
功能與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祭祀、朝會等重大禮儀活動,通過舞蹈動作和樂器配合傳遞治國理念。如《新五代史》提到後晉高祖時期“冬至始用二舞”,可見其禮儀重要性。
文化演變
雖以周制為源頭,但漢唐至宋元各代均沿襲并調整二舞形制,成為儒家禮樂文化的核心組成部分。
提示:若需具體舞蹈動作、樂器形制等細節,可參考《周禮》《隋書·音樂志》等古籍,或查閱權威禮樂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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